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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则”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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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12:01: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本政府12月27日召开安全保障会议,同意大幅放宽基于“武器出口三原则”的禁运政策。

  此间分析认为,日本政府决定放宽武器出口限制,意在扶植国内军工产业,参与国际联合研发和生产武器,以有限的预算获取尖端装备。日本规定联合研发的合作对象仅限于北约成员国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尽管政府人士强调这是武器出口限制政策的“特例”,但这无疑将导致“武器出口三原则”名存实亡。

  日本的“武器出口三原则”,是1967年佐藤内阁首次提出的,主要内容为禁止向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联合国决议规定对其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以及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上世纪70年代,日本曾一度扩大禁止出口的对象地区。

  1983年,该原则被修改为同意在一定条件下仅向同盟国美国提供武器技术。2004年,日本首相咨询机构“安全保障与防卫力量恳谈会”向时任首相小泉纯一郎提交的研究报告认为,为确保日本安保的“核心技术”,必须研究日本参加联合开发与生产的策略,因此有必要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此番为首次根本性放宽武器出口标准。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藤村修当天对外宣布了政府关于武器出口新标准的决定。他说:“为确保日本的安全及国际社会的和平,日本应进一步加强与美国的合作,同时有必要与在安全层面展开合作的其他国家协作,与这些国家推进防卫装备的联合研发与生产,通过获得最新的防卫技术等,巩固并提升日本防卫产业,同时力争降低成本。”藤村表示,日本政府将综合考虑对方和平贡献、国际联合研发与生产等相关情况,出口防卫装备。日本将与对方通过约定严格管理,避免未经日政府事先同意将武器用作其他目的或运往第三国。藤村说,国际联合研发与生产前提是参与国应与日本有安全合作关系,且有助于日本安保。如对方国家不具备武器出口的相关健全制度,就不会出口。

  此间媒体指出,主要军事装备参与国际联合研发将成为今后的主流做法,这很可能导致日本背离和平国家的理念。野田内阁相关成员未就修改事宜展开充分讨论,也必将招致出台政策过于草率的指责。

  有分析认为,民主党正在“自民党化”,其上台执政以来不断放弃此前执政纲领中改善民生的承诺,而在外交和安保领域却接连实现自民党未竟“遗愿”。日本政府限制联合研发的合作对象,是为了防止武器流入纠纷当事国或恐怖组织,如何阻止武器扩散是个棘手问题。

  眼下,中东局势动荡不安,以色列是美国的盟国之一,假如美国表示将向以色列出售日本参与研发的武器,日本能否坚持反对立场?防卫省官员对此表示,“只能由当时的政府根据国际形势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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