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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节制资本”思想:向资本家征收直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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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8:3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多次肯定孙中山的“节制资本”思想

    1949年3月,在西柏坡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报告中有关经济政策的部分,作为全会决议(第六节),其主要精神如下: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经济将由五种成份组成:

    1.没收官僚资本,收归人民共和国所有,使国家掌握经济命脉,这部分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份;2.占国民经济90%左右的分散的、落后的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经济;3.私人资本主义经济;4.合作社经济,这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的劳动人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5.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

    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还允许资本主义存在呢?决议是这样说的:

    “中国的工业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就全国范围来说,大约是工业占百分之十左右,农业占百分之九十左右。这是帝国主义制度和封建制度压迫中国的结果”,“这是在中国革命的时期内以及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出发点。从这一点出发,产生了我党一系列的战略上、策略上和政策上的问题……”

    “由于这些,并由于中国经济现在还处于落后状态,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份,都应该容许其存在及发展。国内的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经济上必要的。但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及发展,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的存在及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自由泛滥的,也不是如同东欧各人民民主国家那样被限制和缩小得非常大。而是中国型的……孙中山的节制资本的口号,我们依然必须用和用得着。但是为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为了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现在的和将来的利益,决不可以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限制得太大太死,必须容许它们在人民共和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的轨道内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如果认为我们现在不要限制资本主义,认为可以抛弃'节制资本'的口号,这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右倾机会主义的观点。但是反过来,如果认为应当对私人资本限制得太大太死,或者认为简直可以很快地消灭私人资本,很快地进入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也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左'倾机会主义或冒险主义的观点。”(以上见《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30-1433页)

    由于这个决议符合中国实际,深得人心,因而获得全国人民的衷心地支持和拥护,一些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看了这个决议,打消了原来的顾虑,从香港等地回到内地,有的参加了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的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由中共中央起草的、起临时宪法作用、并在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对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经济结构和政策这样规定:

    “保护国家的公有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私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调剂国营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等,“使各种社会经济成份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大事记》)

    实践证明,根据这些指导思想制定的政策是正确的。执行的结果,在短短的几年内,经受十多年战争创伤的国民经济就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52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827亿元,比1949年增长77.5%(比建国前最高水平的1936年增长20%),其中,资本主义工商业总产值增长54%,农业总产值增长48.5%(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为全国的经济恢复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同上书)

    那么,为什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要多次提到孙中山的“节制资本”,甚至毛泽东认为孙中山的“节制资本”是“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构成的正确方针”呢?

    (二)孙中山为何要提出“节制资本”

    “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是孙中山民生主义的两大组成部分,孙中山为了宣传革命和探索振兴中华民族的道路,在欧美各地奔波考察,认识到中国过去之所以贫穷落后,在政治上是由于专制腐败,在经济上主要是由于工业不发达。

    他认为,不应没收私人资本,并且“必须竞争可显其效能”,这样的事业必然是私人企业,他主张对中小资本应实行“国家奖励,而以法律保护之。”他要求,“从来所实行之自杀的税制,应即废止,紊乱之货币,立即改良,而各种官吏之障碍,必当排去,尤须辅之以利便交通。”总之,是要排除发展生产力的一切障碍。但他没有拜倒在西方资本主义物质文明的脚下,他以犀利的眼光,看到西方社会的各种矛盾,并首先注意到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他指出资本家的目的在赚钱,“资本家者,以压抑平民为本分者也,对于平民的痛苦,全然不负责任者也”。

   孙中山也看到西方资本主义生产的过剩和经济危机。他批评了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黑暗,指出:资本家“用金钱的势力操纵全国政权”,“富人因为有了那样多的财产,无恶不作。”

    他热情地讴歌工人反资本家斗争的正义性,他说“大资本擅经济之特权,牛马农工,奴隶货贩,专制既甚”,“伏流潜势有一发不可抑者,盖资本之专制,与政府之专制一也。”

    为防患于未然,他主张既要充分利用发展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发展社会生产力,又要避免资本主义的弊害,因此要节制资本。

    (三)“节制资本”的要旨是什么

    孙中山的“节制资本”,既包括要节制私人资本,又包括要发达国家资本,二者有所分工。他在1924年召开的国民党“一大”宣言中正式提出了“节制资本”,并阐明其要旨:“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人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节制资本之要旨也。”

    其次,是向资本家征收直接税。他认为,“现在外国所行的所得税就是节制资本之一法”。他主张,“多征资本家的所得税及遗产税。”

    再次,是保护劳工。他说:“世界之一切产物,莫不为工人之血汗所构成;故工人者,不特发达资本之功臣,亦即人类世界之功臣也。”他提议以工业发展所生之利益的一部分“为增加工人之工资。”后期他一再要求“制定劳工法,以改良工人之生活”,并提出,“工人之失业者国家当为之谋救济之道”,“保护劳工团体并扶助其发展”,“谋劳资间地位之平等。”他特别关心工人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提出要使“衣、食、住、行”这四种基本需要让全国人民都能够享受到。他还要彻底铲除“儿童奴工”,并曾亲自下令把压迫工人的国民党广州市党部工人部长兼广州兵工厂厂长马超俊撤职查办。

    由于中国贫穷,底子薄,要振兴实业,缺乏资本、人才和技术,孙中山主张充分利用外资和向外借债。但借债要用于正途,他说:“借外债以营不生产之事则有害,借外债以营生产则有利。”他指出,利用外资不得损害国家主权。他说:“正可利用其资本人才,而主权万不可授之于人”;在和外国谈判借债条件时要保证“一不失主权,二不用抵押,三利息甚轻”。

    在利用外资方面,他提出三种方案:“一、借资兴办,二、华洋合股,三、定一期限与洋人承筑(铁路),期满则收回”。因此,他认为,要借外债和利用外资,要具备各方面的知识,要熟悉世界市场及各国技术和经济情况,这样和外国谈判时,才“不至吃亏上当”。此外,还要掌握有利时机,他举例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各帝国主义国家都有大量战时制造军用品的机器闲置,急于寻找出路,他认为这是借债的“天与之机”,他主张“利用战时宏大规模之机器及完全组织之人工,以助长中国实业之发达。”他因此写成《实业计划》,呼吁国际共同帮助实现。

    孙中山“节制资本”的思想是十分丰富的,以上不过举其大要。可惜的是,孙中山英年早逝。1911年辛亥革命后,他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才几个月就被迫离职,以后一直在动荡中,没有较长时期的执政机会,他的“节制资本”的思想虽然非常珍贵,但没有机会付诸实践。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他的后继者蒋介石等人只是打着他的招牌,忙于争权夺利,镇压人民,根本违背了孙中山的遗志,不但不实行“节制资本”,而且勾结帝国主义,组成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垄断官僚买办资本主义,终于被人民打倒,被赶出中国大陆。虽然如此,也磨灭不了孙中山节制资本思想的光辉。

    当然,孙中山的思想和实践仍有局限之处,但可贵的是,他能随时代的发展而前进。在十月革命的启示下,在苏俄和中共的帮助下,他总结了历次革命失败的教训,实现了他一生的最大转变,他把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作为实现三民主义的灵魂,把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联系起来,这是孙中山对中国革命的伟大贡献。毛泽东指出,孙中山的“节制资本”是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构成的正确方针”,“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78页)。这可以说明为什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把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和孙中山的“节制资本”的口号相提并论的道理。

(四)重温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有关决议精神和孙中山“节制资本”思想的意义

    遗憾的是,在1949年3月通过七届二中全会决议、9月通过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之后不久,毛泽东的思想突然起了180度的变化,他在1953年就提出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总路线。几年之内,个体、私营性质的经济成份几乎被消灭殆尽。“文化大革命”期间,张春桥等人更鼓吹“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和“宁要社会主义的穷,不要资本主义的富”,因而把国民经济推到濒于崩溃的边缘。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私营性质的经济成份才逐步得以丰富起来,当然,也应看到包括某些垄断性的国营资本在内,在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产生许多弊端。因而,我们今天重温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有关决议和孙中山的“节制资本”思想,仍然有着一定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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