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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涉外婚介公司被曝让会员给老外当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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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3:1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9月5日
      调查动机

  婚姻诈骗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诈骗形式,行骗者中不乏一些婚介公司。《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采访发现,一些婚介公司利用目前一些女性“嫁老外”的心理,将“业务”瞄准了涉外婚介服务,而实际上,此类服务往往成为一个个骗局。

  据了解,早在1994年,国办就下发通知要求严格管理涉外婚介服务。那么,为何到今天涉外婚介仍乱象频出?《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婚介公司没有让我看到‘老外’的影子。”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一些市民联合向《法制日报》记者投诉,称自己此前曾向一些婚介公司分别交了两到3万元的介绍费,希望能嫁“老外”。然而,交费之后,婚介公司却并没有提供过有效的服务,有些公司甚至提出要让会员给“老外”当情人。

  2010年6月4日,本报曾就湖南涉外婚介市场的混乱状况进行报道。然而,时隔一年有余,一些婚介公司擅自进行涉外婚介且高收费、少服务甚至不服务的情况依然还在延续。

  近日,一些长沙女性市民纷纷向《法制日报》记者投诉,称自己在2009年在婚介公司的欺骗下签订合同,明明说提供婚介服务,却变成翻译合同,交了3万多元,却从没有得到过有效服务。

  刘女士是长沙浏阳人,在深圳一家公司当月嫂,2009年6月听家人说了许多成功的涉外婚姻事例。于是按宣传广告上提供的电话与地址找到了一家名叫美缘婚介的公司。在婚介公司“成功案例”的鼓动下,刘女士一次性把钱交清,然后静候王子西来。不料,这一等就是两年多。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了赵女士身上。长沙市一家婚介公司称给她介绍了一名“老外”,但双方从未联系过。后来,婚介公司给赵女士发了一封英语邮件,称是那名“老外”写来的。赵女士的一位在高校当外语老师的朋友拿到这封异国情书之后,惊讶地发现“老外”也会写蹩脚的中式英语。

  长相文静的金女士是湖南省湘潭市一家国有银行的职员,是另一家公司——美姻婚介公司的会员。“公司竟然说要给我介绍一个外籍情人,他们说这是一个不错的机会,让我好好把握。”金女士说。

  刘女士给《法制日报》记者看了一份与长沙女性美缘婚介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记者发现,这份合同的抬头竟然写着《信息交流翻译服务合同》。合同规定,要享受婚介服务先要交费成为会员,交费分两步,首先交2.48万元,余下的费用在与男士见面前补齐,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服务。同时又用补充协定的形式规定,如果婚介公司的工作在一年后没有实际性进展,而征婚人自动提出终止服务,婚介公司在收齐了所有钱后,可退8000元。

  合同还规定,一年内,婚介公司将促成乙方与心仪的“老外”见面,并有实质进展,否则退款1.5万元。“见面当月,乙方不提出异议,就算完成承诺,不用退款”。

  “婚介公司刻意隐瞒现实涉外婚姻的困难,不仅不如实告诉前来征婚对象跨国婚姻当中的一些实际困难,而且还刻意隐瞒,营造一种只要想嫁,一定能成;只要想嫁,一切都能轻松搞定的假象。”金女士说,婚介公司的红娘总是告诉她,“语言不是障碍,有翻译机器。”

  明知故犯打擦边球

  为了解投诉情况的真实性,《法制日报》记者来到了长沙美姻婚介公司。一进公司,记者看到公司内部的墙壁上粘贴着不少“成功”佳偶的照片,大厅电视里播放的也是成功案例。

  “美缘、美姻婚介公司,都是我在负责。”该公司的总经理唐康健对记者说,公司从2009年就开始与某媒体合作打造婚介节目。“频道是收了我们的费用的。”

  当记者问其知不知道国家明确禁止经营涉外婚姻时,唐康健明确表示,他是在打擦边球。“国家的规定好像是1994年颁布的,法规已远远落后于时代了。而且,现在女多男少,性别比例失衡严重,帮助女性外嫁显然有助于社会和谐。”唐康健说,“我知道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但这也没有禁止婚介机构不能从事涉外婚介;法律也没有规定不让中外通婚。全国的婚介结构差不多都是我们这么做的。”

  记者随后又来到长沙市开福区一家婚介所,称有一名表姐想找个“老外”,来了解一下情况。接待的红娘非常热情地表示,手头有好几个条件优越的“老外”想找湖南姑娘,有兴趣的话就要抓紧,现在想嫁“老外”的女性多,竞争也十分激烈,机会来了就要及时抓住。

  接下来,红娘要求记者交费,记者表示不知表姐身份证号码。红娘说这个没关系,下次补录身份证信息就行,先交2000元定金,并让记者匆匆浏览了一下几名“老外”的大致情况。记者看到,资料中,除了表格中所填信息零乱外,一般都注明“老外”有农场或者公司。记者以取钱为由迅速离开。

  《法制日报》记者暗访发现,长沙不少婚介公司的经营项目中,都包含涉外婚介,而且无一例外都宣称自己的公司已促成了许多女性外嫁,成功系数非常高。

  记者在网上浏览这些婚介公司的网站时,发现这些公司的业务介绍几乎都在有意无意地模糊婚介与交友的界限,玩弄文字游戏,试图逃避经营涉外婚介的责任。

  权责不清管控乏力

  据了解,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业务。

  2003年,湖南省在《贯彻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中也强调指出,各市州严禁成立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介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介绍活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不得播放或者刊登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征婚广告。

  法规制度的要求已然明了,可为何近年来在长沙乃至全国各地的涉外婚介依然如此兴盛?

  “选择涉外婚介,其中有少数人是想行骗,部分人是想外出打工,当然也有人想真嫁‘老外’,所以都希望婚介公司能帮自己完成理想。虽然屡屡看到媒体揭露黑幕,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希望自己是幸运的一个。”湖南师范大学社会心理学专业一名副教授说。

  “一些媒体的推波助澜,也助推了涉外婚介的畸形繁荣。”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那么,涉外婚介由谁监管?

  “婚介公司经营涉外这一块属于民政部门管,但婚介公司签翻译合同、翻译公司签交友协议明显不妥,如果是越界经营的话,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其处罚。”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负责人文灿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工商部门很难具体介入婚介市场管理。

  “这事长沙市民政局没法管,涉外婚姻属湖南省民政厅管。”长沙市民政局负责宣传的尹新发如此告诉记者。随后,记者联系采访湖南省民政厅。该厅主管涉外婚姻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说:“婚介的事儿我们不管,不是我们的工作范围。”这名工作人员说,湖南省民政厅对涉外婚介没有什么硬性法规,国家也只有一个行业性标准。

  采访当中,多个管理部门纷纷向记者表示,自己与涉外婚姻管理无关,或者无法进行强有力的、直接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对已成立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机构,可以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进行清查,一经查出,坚决取缔;对在婚姻介绍活动中采取欺骗手段或牟取暴利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要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长沙律师唐远瞩说,要想更为系统有效地终结涉外婚介的种种乱象,关键还是需要尽快理顺机制,厘清权责关系,改变目前这种责权不一、多头不管、无序发展的现状,尽快把涉外婚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的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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