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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倒后社会救助何以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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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09:1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摔倒后社会救助何以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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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5  [来源:华商晨报]     


  88岁的李爹爹日前在离家不远的菜场口摔倒后,躺在地上1个小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就是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尽管后来李爹爹家人赶来将他送往医院,李爹爹还是因鼻血堵塞呼吸道而窒息死亡。(据9月4日《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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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士兵

  一个老人的非正常死亡,是一个拷问人性或社会的命题。讲人性,离不开道德支撑。不过,很多时候道德最是无情物。毕竟,道德是用来律己的,而不是作为大棒来呵斥别人的。从这个意义讲,我并不认同那种拿着“看客”标签随意往围观者身上贴的做法,对那些站在道德至高点上一脸正义的训导腔调,也颇不以为然。
  毫无疑问,李爹爹摔倒在地,如果社会运行机制足够健康正常,他是可以获得及时救助的。在那种情况下,如果有人能伸出一把搀扶之手,或者俯身做出一次人工呼吸,再有人能联系家属,或者及时拨打紧急救助电话,这位老人也许就不用支付出生命的代价。遗憾的是,李爹爹死于无人施援。那一刻,其实表明社会作为人们展开公共生活的机制,正处于尴尬失灵的状态。
  在今天,当一个人遇上困难,内心往往会做出三个选择——找政府、找市场、找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强大,在每个人内心如今都清晰可感。依靠权力是好办事的,有钱也是容易办成事的。
  问题是,除了政府与市场,我们还活在人群中,随时随地都需要社会的救助。不难想象,倒在地上李爹爹投向围观者的目光聚集着怎样的渴望。只不过,这种社会力量的存在壮大,现在并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原因也很简单,就是社会绝不是处于自由发展的状态。这些年,“社会重建”之所以成为现实命题,本身就表明,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在人们公共生活中的调节功能,早已势在必行。
  就在前些天,有人曾感叹,彭宇案让社会道德倒退了30年。或许这句话有些夸张,但是,却可以表明,不健康的法治会对社会起到怎样的捆绑作用。长期以来,国家至上已经成为一种笃定的传统意识,权力与法治往往给人无所不能的错觉,在这样语境下,要想给社会松绑,就会面临着很多困难。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经常感受到权力过度的父爱主义,觉得每个人都是需要管束的孩子,从而忽视了人性的存在。彭宇案的负面影响,就在于它忽视了法律的激励价值,要知道,一项制度始终都应该是作为激励存在的。而彭宇案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扼杀了人性道德,也抑制了社会力量对公共生活的作用。
  88岁老人摔倒无人敢扶,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说人们是在消极行使自由的权利,这种状态,自然没能达到人们以积极的自我实现来发挥社会互助的更高境界。生活应该引导法治,法治也应该激励生活。要让这个社会在人们公共生活中不再出现救助失灵,当前必须通过及时制度救济,从而能够对彭宇案这种捆绑社会力量生长的现象进行彻底的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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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5 15:10:12 | 只看该作者

“彭宇案”诱发救助恐惧症 空喊口号难鼓励善行

“彭宇案”诱发救助恐惧症 空喊口号难鼓励善行


2011年09月05日 10:19 来源:文汇报


  我们不能期望类似“彭宇案”的事件不再发生,但可以减少其实际产生的负面影响,让有良知的公民出手施救不用有那么多顾虑,让社会回归“世风日上”的良性状态

  2006年,南京青年彭宇救助了一个摔倒的老太,却被指为撞人者,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法官以“自由心证”判定他有责。虽然在舆论压力下,该案经过调解,最后以各方撤诉了结,但终究成了“善意助人反被诬”的典型事例,许多人至今心结难解。

  几年来,类似案例不时在各地再现,比如最近,天津青年许云鹤帮助翻越交通隔离栏摔倒的老太,也被指撞人,也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一审被判“开车吓着老人,致其摔倒”,须承担40%责任。许云鹤对此提起上诉,正等待二审判决。由于案情高度相似,公众又议论起5年前的“彭宇案”。

  正在这时,江苏南通又发生公交车司机救助被撞伤的老太,同样被指为肇事者的事件。幸好车上装有摄像头,清晰地拍下了全过程,司机殷红彬得以解脱;老太及其家人道歉之外,还送了锦旗到车队。


  一连串事例,引发了公众忧虑,而南通那位司机的遭遇,似乎坐实了“这年头容易被人恩将仇报”的疑虑——人们由此不得不面对一个难题:如果自己遇到这类情况,该不该伸出援手?

  能不能消除“救助者恐慌症”?

  在“彭宇案”挤压下,一个历来推崇“助人为乐”的民族遭遇了严重的道德考验。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出现这样的尴尬场景:老人摔倒了,围观者众,却无人出手;老人只好声明:“我是自己摔倒的,不会讹你……”这才有人“敢于”施救。

  对于这类事件的发生以及每次发生之后媒体的高度关注,有人认为即使真有老人撒谎反诬,也只是个别人所为,媒体没必要抓住不放,有良知的公民出手救助时,也不应犹豫;甚至有人认为,各种“彭宇案”是媒体炒作放大的,当事的老人即使误认了人,也情有可原,不应将所有老人都视为“潜在的恩将仇报者”,更不能以此推断出“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结论。

  这类分析,点拨人们不要从个案推断整体,更不要“以讹传讹”,患上“救助者恐慌症”,自有可取之处;但不能不承认,“彭宇案”既然已成判例,即便在中国判例不进入法律,但至少对相似案件的审理,会有参照意义;所以哪怕只有一个“恩将仇报”的老人,哪怕只有一个救助者在证据不明的情况下被判承担责任,也足以导致大家内心纠结。

  由此说来,眼下全社会面临的真正问题是,在“彭宇案”的影响已经形成并持续发酵的现实情境中,如何让公民的良知有安身之处:“世风日下”固然有以偏概全之嫌,但要保持和维护“古道热肠”,则需建立不同层面的“防火墙”。

  空喊口号没法鼓励良知善行

  “彭宇案”及其诱发的“救助者恐惧症”,其实质是转型期环境中,传统的道德义务和现代的法律权利发生了碰撞:个人如何在履行自我认同的道德义务时,保护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避免遭受误伤?这是消除公民恐惧,鼓励更多良知善行的关键问题。不解决好这个问题,空喊“即使被误解也要救人”的口号,无助于重燃人们的助人热情,而且,要是真有热情的救助者被冤枉,那绝对不符合一个社会必须具备的公平正义。

  所以,我们一方面要提醒有良知的公民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明白在别人危急关头给予救助,会遇到一定风险,但“该出手时就出手”,不应彷徨;另一方面,要告诉大家各种避免和化解风险的可行办法,从第一时间采集证据,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到争取更多见证者共同施救。在危情允许的前提下,做一些防备,防止施救行动可能造成的道德义务和法定权利的冲突,并不会降低一个人的道德境界。

  必须让挑战道德者付出代价

  目前此类事件已经具有高度的社会敏感性,因此当救助者和被救助者各执一词,无法调解,只好对簿公堂时,公权力机构包括警方和法院在处理上,要特别谨慎,确保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很重要,而取信于民同样重要。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法官“自由心证”是无可指摘的,但“心证”的自由度必须控制在“普通人的智商”能明白和接受的范围,而不可陶醉于“独辟蹊径”的推理之中,“曲高和寡”。这不是要求法官屈从于民意,而是要求尊重法治的内在逻辑:法律裁决只有得到常识的认同,才能对公众产生引领作用,才能树立法律、司法机构乃至国家的公平正义形象。坦率地说,尚在建设中的中国法律体系和实践,确实存在脱离民众的认知、情感和生活的倾向,甚至还在加剧,这必须引起警惕。

  对于像南通老太及其家人“误认”救助者为肇事者的情形,不能简单处置,用爱心、宽容之类“滥情”的理由“和稀泥”。没有人会恶意揣测老太“恩将仇报”、故意讹诈,但对这种可能置救助者于凶险境地,并动摇人们良知善行的“误认”,需要建立制度记录在案。这样做,既是为了警醒当事人,即使你被撞之后可能“大脑一片空白”,但一旦清醒过来,不能没有证据却一口咬定;更是为了警示任何有讹诈打算的个人,不要指望可以毫无成本和风险地挑战社会公认的道德。

  “彭宇案”揭示了现实生活中的诚信缺失及其严重程度,如果我们已经建立起完整的个人诚信档案体系,那么,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诚信记录和得分,就能有助于判断哪一方陈诉中事实的含量更高些,这也会有助于法官作出比较靠得住的判决,想来公众应该比较能认同这样的判决。

  我们不能期望类似“彭宇案”的事件不再发生,但可以减少其实际产生的负面影响,让有良知的公民出手施救不用有那么多顾虑,让社会回归“世风日上”的良性状态。(顾骏)

  (作者为上海大学中国社会转型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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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6 10:19:41 | 只看该作者

【聚焦】“彭宇案”蝴蝶效应显现 老人摔倒无人敢扶

【聚焦】“彭宇案”蝴蝶效应显现 老人摔倒无人敢扶


2011-09-05 17:12 来源:中国企业家网


【中国企业家网】(综合)最近,两则老人摔倒无人敢扶事件引起网友关注。一是据《楚天都市报》报道,11-9月2日上午,湖北武汉一88岁老爹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摔倒后长达一小时内,无人敢上前扶起,更无人拨打120,最后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二是据《东方早报》报道,在同一天,上海一老翁在尚文路中华路口摔倒,鼻子流血,路人却视而不见,10分钟后有人报警,民警接警后,老人被送到医院才脱险。

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类似新闻时有报道。有网友称此类事件为2006年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的“后遗症”。先是天津“许云鹤案”被判有责后继续“彭宇案”的法律遗憾,再到南通“殷红彬案”以录像证实善举遂倖免民事案之累的悲情。扶一把摔倒的老人变得不再那么简单。

为何总出现老人诬陷好人呢?网友“爱的港湾”认为有其深层次原因,“老年人大多是跟着子女住,发生意外后,首先想到的是给家里带来了麻烦和负担。遇到孝顺子女还好,如果是不孝顺的子女,老人面临的就是子女的责难。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会首先考虑把这个责任转嫁到别人身上。”

长江日报新闻评论漫画撰稿人曹一用一幅漫画展示了老人摔倒求救却无人回应的现象,他认为老人如果“耍赖”,原因有三种:一是肇事者跑掉,没人承担费用;二是肇事者被抓住,但承担不起费用;三是自己摔伤,无法承担费用。并且他直指出由于现有制度不能保证摔伤老人的后续生活,才导致赖上好人的事情屡屡发生。

有网友提出,如果遇到老人跌倒,又不想出现“无人扶”的情景,那么实施援助者一定要把施救全程拍下来以免之后有纠纷。网友“晓雨润玉”认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立法,对诬陷好人的追究法律责任;二是把纳税人的钱多分一些在社会保障事业上面,让所有的人都看得起病,吃得起饭。

《新京报》社论指出,只要公权力和公民更加积极作为,互信和互助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可能,信任缺失之下的公民互动才能变可能。(文/姚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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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6 10:29:12 | 只看该作者
要测谎。
老人尤老太易老年痴呆、错觉、错认知多,怠慢、缺责任心、缺廉耻心、言语可信度差等因素也应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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