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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车连撞四人受伤 高晓松醉酒驾车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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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7:44: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05-11
       [业界快讯] 5月9日晚十点东直门外大街,著名音乐人高晓松酒后驾驶一辆越野车发生事故,造成四车连撞,四人受伤。10日上午,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
血检结果达醉驾标准三倍

  根据警方对高晓松的血检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mg/100ml。按目前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和醉酒的分届线计算,已达醉驾标准三倍。据目击者称,“他(高晓松)一下车,走路都直打晃,估计是喝多了。”

  醉驾属于刑事罪行,按照法律规定将处以1个月至6个月拘役及罚金,并留案底。

  按照国家质监局日前颁布的最新法例,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并小于80mg/100ml的为酒后驾车,等于或大于80mg/100ml的为醉酒驾车,“按照高晓松243.04mg/100ml、四名伤者轻伤的情况,属于醉酒驾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酒驾的判罚为1个月至6个月的拘役及罚金,因属刑事罪,会留案底。”

  高晓松接受警方盘查时出示外国护照,这并不影响判罚,“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中国境内触犯法律,都会受到同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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