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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11日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违反劳动合同和相应的接受协议,使外国研修生在日本企业中工作期间出现从事长时劳动、减少休息时间,导致研修生经济利益受损失,是研修生与雇用单位发生纠纷的主要诱因。据调查,多数雇用单位违反日本《劳动基准法》中有关工作时间、强度以及薪资等规定。近日,日本岐阜县一家缝制工场业主因克扣研修生工资被告上法庭。
日本当地媒体消息,3月9日,岐阜县劳动基准监督署以未遵守日本《劳动基准监督法》和岐阜县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理由,向地方检察机构对在岐阜县经营缝纫工厂的66岁日本籍男性经营者及其63岁的妻子递交了建议起诉书。
2009年7月21日至2010年3月20日为止,两名业主共雇用4名中国籍研修生,并支付低廉的工资,低于岐阜县内的696元的最低计时工资标准。除此之外,从未支付假日以及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薪金。2009年10月7日,该劳动基准署监督人员曾在介入调查时发现该缝纫工厂经营者提供的是虚假账簿,当即责令其整改但情况并未改善。(刘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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