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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丈夫婚外恋妻子闹离婚 花2000元找证据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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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11:0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3月23日  来源:成都晚报
        昨日,市民陈女士(化名)向本报投诉称,其老公张先生(化名)是成都某大学教授,两人因异地分居,张教授先后与两个女人搞起了婚外恋。为取证,陈女士请来调查公司取证,没想到调查公司人间“蒸发”了。

  异地分居导致婚外恋?

  记者昨日在成都某大学校园内见到正在上班的陈女士。

  她对记者称,她和张教授上世纪末,都是同一所大学教师,因相互仰慕而恋爱,并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一家人的幸福生活因老公工作调动而发生了改变。”陈女士称,2003年,老公被调到大学另一校区任教,两人过上了异地分居生活。分居不到半年,她就发现老公与一女士有不正当关系,后来老公与那个女的断绝了关系。

  2004年,陈女士又发现张教授与本校比其小了近10岁的女员工有不正当关系。2007年,几经努力她也调到了这个校区,原本以为老公会就此收敛,但他还是继续与那个女的来往。

  调查公司上门来收钱

  为获取老公婚外恋的证据,陈女士想到了调查公司。去年5月,陈女士在网上查询到一个名为“成都政剑商务调查服务有限公司”,并电话咨询了对方,对方表示完全可以帮其取得有效证据。5月11日,自称是成都政剑商务调查服务有限公司的吴先生来到陈女士家,与陈女士签订了“委托调查合同”,并向陈女士收取了调查取证总费用的一半——2000元。

  记者在该合同中看到,其调查内容为“在外与第三者婚外情调查取证,法律上有效证据、光碟或照片。”记者也通过多方核实,张教授确在该校任教。

  陈女士称,几天后,调查公司还没有找到证据,自己与丈夫也闹得不可开交,并在5月16日协议离婚,后来,张教授和陈女士考虑到离婚会影响还在读中学的女儿成长,在张教授承诺不再胡来的前提下,两人于去年8月再次办理了结婚证。

  调查公司地址子虚乌有

  虽然发生如此多的变故,陈女士还是希望能得到张教授婚外恋的证据。“现在,调查公司的电话全部都是空号。”陈女士说,他近日拨打吴先生的电话,发现其留在合同中的一个电话是空号,另一个号码已停机。记者注意到,吴先生在合同中留给陈女士的“成都政剑商务调查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是成都市棕南正街6号2—5幢10号。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棕南正街6号,却被保安和当地居委会告知,棕南正街6号内根本没有“2—5幢10号”这个地址,也从来没有听说过“成都政剑商务调查服务有限公司”。陈女士这才知道自己彻底被骗了。

  非法手段取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对此,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饶红琼提醒市民,部分调查公司取证时,一般都采取入室拍摄等法律不许可的手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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