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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书贼”每年“偷”50亿 易中天称丢了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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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09:5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去年中国作家协会就谷歌公司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的图书作品,向谷歌公司发出维权通告后,今年初,作家棉棉因为作品《盐酸情人》被谷歌提供免费下载,又将谷歌告上法庭,成为中国作家个人数字维权第一案。近期,中华书局为维护“二十四史”的数字版权而在全国范围发起13桩诉讼,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


  盛大文学总裁吴文辉透露,据不完全统计,现今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3万家,一家站点的建设成本仅为数万元,而每年盗版电子书市场总规模约为50亿元,每个盗版者每月能获得的收益少则数千元,高则上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不等。来自易观国际调查集团的调查显示,目前国内1400多家从事文字文档下载的电子网站当中真正拥有版权的只有4.3%,也就是说,目前的绝大多数网站存在盗版问题。

  另一方面,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去年通过在全国100多家出版社的调研发现,出版社在其出版的纸质图书中,拥有数字版权的不到20%,有的甚至才10%“数字版权市场目前太乱,20%这个数据只高不低。”中国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成勇为记者分析了这一乱局的成因:首先,数字版权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在数字出版中,具体到手机、电子阅读器等不同的终端,数字内容包含的权利不尽相同。具体就电子书而言,如果内容只是预装在阅读器内,就只涉及复制权;如果通过网络下载,可能就是网络传播权;如果需要在平台通过数据库检索,又可能涉及汇编权、改编权。每一种数字出版新形态、新媒介出现,都可能意味着权利内容的调整,如何约定授权、如何分成都要及时调整,这对出版社、版权代理人以及作者都是一个严峻挑战,而且网络传播权是近年才出现的概念,以往的合同并没有涉及。此外,因为国内版权保护环境不理想,尤其网络盗版的泛滥,有些作者担心数字版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或者拿不到合理的分成,不愿意放开数字版权,也有的作者将纸质出版权和数字版权分别授予了不同的出版社或者数字图书馆等其他公司。

  易中天笑称丢了别墅

  “我不知道啥叫数字版权,是不是在一些格式合同中我就已经授权给出版社了?不知道,反正我还没拿到数字版权的一分钱。”近日,知名学者易中天在北大数字版权研究基地论坛上的一席话,让在座的研讨数字出版产业的各方都有些尴尬。紧接着有业内人士问:“畅销书《常规理论》基于数字版权所延伸的收入至少占到了传统发行的一半,按这个标准计算,你损失多少钱?”易中天笑答,可能又丢了一栋别墅!有媒体报道,易中天因出版《品三国》上下两本书,从出版社获得税前版税达1100万元。授权,却拿不到收益,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作者开始惜售。

  号称图书已经卖了几百万册的韩寒,其作品的数字版税总共不过1000元,这件事被他自爆于博客之后,引起轩然大波。其实韩寒作品的电子版在网上铺天盖地,真正全文下载了的人不计其数,但硬是没有几家网站付给韩寒版税。这些网站大多没有经过韩寒的授权,可以说是明目张胆地侵权。

  记者最早关注这种蛮横行径是在2007年2月,当时一家“E书”网站将郭敬明仅在《最小说》连载、还没有舍得拿出来出版的《悲伤逆流成河》直接传到网上,这引起了郭敬明的震怒。他原本想打官司,但是一看网上到处都是《悲伤逆流成河》,他算了一下,倘若真一家家打官司,那诉讼费远高于版税的赔偿,于是作罢。

  三年多过去了,情况早已今非

  昔比。新锐恐怖小说家蔡骏向本报记者抱怨,他总共只授权了两三家网站刊登他的作品,但是据他了解,有十多家网站在大肆非法登载其作品。更令他忧心的是,手机作为新媒体,也加入了“数字盗版”的行列,他经常看到有人在手机上读他最新的作品,可这些作品根本没有经过授权。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张洪波说:“著作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证已经成为中国数字出版发展最大的障碍,目前在美国和西欧90%以上的学术期刊已经实现了数字化出版,传统出版物中,数字出版占的比例也已经达到了70%,而在我国数字出版一直是个时髦话题,但却难以得到传统出版社和期刊杂志社的垂青,版权无保护是最主要的问题。”

  盗版才是垄断者

  “盗版有理”的底气,是来自于盗版网站为读者提供方便的说法,而他们这么说的依据就是,很多书籍下载都是“免费”的。

  这所谓的“免费”具有很大的迷惑性,而如果将“免费”等同于“不盈利”就大错特错了。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络管理者称,现在大部分非法网站都是靠“免费下载”来赚取点击率,然后再以此和广告商谈判,收取高额的广告费。

  当然,也有靠收费下载赚钱的非法网站。其运作与目前一些正规电子阅读网站如出一辙,服务也相当不错。唯一的不同是,所有的“商品”都是非法获得的。

  可如何追回自己应得的版税呢?靠作家自己的力量显然难以实现。蔡骏就说,自从发现网上盗版愈演愈烈之后,他去年就开始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来替他进行取证维权。但是因为非法网站太多了,蔡骏只能一家一

  家地去交涉,交涉一家,又出现三家,永远告不完。而交涉的结果往往是,对方同意开始支付给蔡骏版税,这也就等同于他默认了授予其版权,蔡骏觉得尊严受到了伤害。

  “告不过来,索性不告”正在成为一些被侵权作家的选择,这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助长了“数字盗版”的泛滥。一些网站的底线是“作家找上门来就撤作品”,而之所以底线如此之低,是因为找上门的作家很少。

  记者注意到,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组织的2010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全国正在行动中,该行动将持续到10月底,是继2005年以来的第六次网络专项行动。但侯小强对这种专项治理的长期稳定性仍表示怀疑,“没有详尽、专业的法律法规出台,没有持之以恒的严格执法,中国的数字版权维护很难从根本上改观。”

  由此看来,现状的改变,显然非一日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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