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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侨报:在日华人经营不动产切忌“靠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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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9 12:5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05月29日
       《日本新华侨报》28日刊文说,金融危机让日本的不动产业受到影响,二手住宅和新住宅都出现降价趋势。在日华人经济基础日渐丰厚,看到这一趋势便开始积极购买房产。有的人是为了自己居住,也有的人是为了出租经营。但是在日华人也应该注意到,买房子容易经营难。特别是在日新华侨在日本扎根时间尚短还缺乏经验,所以更应该慎重。需要指出的是特别要注意不能只靠人情办事,否则有可能被卷入犯罪事件导致财产被没收,鸡飞蛋打。


  文章说,日前,加拿大发生的“大麻屋”事件就很能说明问题,也应该为所有海外华人敲响警钟。据海外多家中文媒体报道,中国郑女士移民家拿大,并拥有高额资产。她在办理移民手续之前认识了一位老移民。这位老移民给了她很多帮助。为此,郑女士对这位老移民信任有加,并借用这位老移民的账户汇钱,购买了两套房产。由于语言不通等原因,她就把自己的两套房产交给这位朋友打理。没想到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她突然接到警方通知,说她的房子内有人种植大麻。她真是有口难辨。经过了漫长7年的官司,警方决定没收她的房产。理由就是她有大笔钱汇到了那位老移民朋友的账户。西方的法官无法理解,如果仅仅是为了购买房子就能轻易把钱汇到他人的账户上。她无法洗清自己和非法种植大麻组织的关联,只好向媒体叫屈。

  文章指出,这虽然是一个个案,但是却足可以让我们举一反三,提高警戒。在日华人自己经营不动产的人越来越多,难免不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难免不被犯罪分子所利用。比如凭着人情出租的房子被犯罪分子当作销赃屋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此外还有被用来当作卖淫、吸毒等非法活动场所的可能。所以出租房屋一定要谨慎,购买房屋更要谨慎。特别是付款上一定要合法,而不是仅仅凭借人情。

  此前,曾经有位华人不动产经营者说,自己的房子绝对不租给不认识的人,特别是不认识的华人,因为这样做很有可能收不回房租。但是海外发生的大麻屋事件表明,即使是认识的人也不见得可靠。笔者也曾经遇到“熟人”提出借款,说孩子上学急用学费。后来才知道人家借钱是做生意去了。这种“杀熟”的骗人方式很令人气愤,也带来隐患。如果他生意失败了,那笔者借给他的钱很可能有去无回。如果他拿去犯罪,笔者也会受到牵连。所以说在规则和法制面前,人情是无用的,也是无效的。

  文章强调,由此看来,为了避免类似“大麻屋”那样的事件发生在在日华人中间,请大家一定不要过分依赖人情,也不要过分相信人情。特别是在经营不动产买卖的时候,尤其要注意。依法办事虽然可能会被看成有点不近人情,但是却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财产。(申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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