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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现传销式赌博 4个月聚集赌资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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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6 10:1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3月26日
     ■关于本案 总代理每发展一个下家或者下家再发展下家,那么总代理就可以从下家或者下家的下家那里获得提成,这就意味着下家越多总代理获益就越多。潘幼涛深知这一传销式经营理念,只要他能“坐庄”,他就完全可以置身于赌局之外,稳赚不赔。

  商人头脑

  为逐利铤而走险

  经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3月5日,该市法院对被告人潘幼涛、余建荣等17人涉嫌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罪开庭审理。

  潘幼涛现年39岁,余姚本地人,身体微胖,一眼看去显得很精明,谈话之间又给人些许豪爽的感觉,平时开着豪华轿车混迹于社会。

  潘幼涛善于经营,自己开着一家效益还不错的担保公司,论家境也算比较殷实,但经商的经历让潘幼涛并不满足于现状,而是醉心于“快速致富”。

  2009年初,潘幼涛从朋友处得知开设网络赌场赚钱来得比较快,于是与境外“克拉克”百家乐网络赌场取得联系,并组织人员参与赌博,很快得到了不错的回报,但他的犯罪行为也被警方破获——2009年6月,潘幼涛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浙江省余姚市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

  然而,巨大的利益摆在那里,这使潘幼涛在接受这次不甚严重的刑事处罚的同时,还是刻意隐瞒了更严重的犯罪行为,以期获取更大的回报。

  谁又曾想到,早在2009年3月,潘幼涛即通过朋友毛美芬(在逃)介绍,在开设“克拉克”百家乐网络赌场的同时,也与缅甸蓝盾“百家乐”网络赌博公司取得联系,并以合股方式取得该赌博公司在余姚的代理权。

  生性好赌

  传销式经营发展下家

  潘幼涛生性好赌。

  2005年,潘幼涛就通过朋友介绍,开始接触网络赌博。刚开始,潘幼涛可谓赔得一干二净,不到一年,连房子都输掉了。

  虽然赌场失意,但通过赌博,潘幼涛还是结识了很多“圈内人”,并窥探到赌场代理人是个充满“机遇”的职业。

  在潘幼涛联系上“克拉克”赌博网站的境外庄家,开始自己的“庄家”生涯仅仅一年之后,他就从一个普通的业务员,变身为驾驶豪华轿车的富人,这让潘幼涛发誓一定要做大“事业”。

  在潘幼涛取得缅甸蓝盾“百家乐”网络赌博公司在余姚的代理权后,他得到了一个总代理账号,通过该账号潘幼涛可以直接进行网上赌博活动,也可以进一步分出“分代理”账号,从而发展下家。

  蓝盾“百家乐”网络赌博公司的总代理账号的好处在于,总代理每发展一个下家或者下家再发展下家,那么总代理就可以从他们那里获得提成,这就意味着下家越多总代理获益就越多。潘幼涛深知这一传销式经营理念,只要他能“坐庄”,他就完全可以置身于赌局之外,无论赌局输赢,他都是稳赚不赔,唯一能影响他收入的就是参赌人数和赌局的大小。

  获取代理账号后,为最大限度地聚敛钱财,潘幼涛开始疯狂地发展“事业”。

  在2009年3月至7月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潘幼涛先后从总账号分出十多个分账号(分代理),每个分账号均可直接投注参赌,也可再次分出分账号,盘子越铺越大。

  潘幼涛突出的工作“业绩”逐渐取得了上级赌博公司的肯定,其代理账号的授信额度也从最初赌博公司给予的5000万元(也就是说,潘幼涛只能在这个授信额度范围内组织赌博活动,或者分割出分代理账号)不断提高,最终达到了1.5亿元,其参与赌博的赌众也达数十人之多,这让潘幼涛获利颇丰。

  分工明确

  企业化运作确保收益

  为便于管理,潘幼涛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公司运作“优点”:

  设置“财务岗位”,发展被告人何丽辉负责账目管理,每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与蓝盾“百家乐”网络赌博公司进行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交割与下家结算。

  设置“业务拓展岗位”,发展被告人余建荣、陈军杰等作为下一级代理,并授权他们继续发展下家拓展“业务”,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设置“追讨岗位”,指派被告人叶友忠、彭冠军等人专事负责追讨赌款,确保利润及时归账。

  设置“业务员岗位”,指示被告人张根波等人负责将取得的代理账号发给参赌人员,由参赌人员自由在宾馆、家中或指定地方进行网络赌博。

  ……

  有了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公司结构,潘幼涛的“赌博公司”利润丰厚,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潘幼涛组织的这一网络赌场资金流量就高达1亿多元,并致使大量资金流往境外。潘幼涛的网上赌场按照资金流量的一定比例提取“洗码费”作为利润,该利润由潘幼涛、余建荣、陈军杰等各级代理按合股比例或协商分成,近4个月来共非法获利约200余万元。

  深陷网赌

  千万富翁成“负翁”

  网络赌场作为一个虚拟空间,它不用专设赌场,赌徒之间不见面,但网络赌场却是和现实中的赌场一样富丽堂皇,令人眼花缭乱,如同身临其境,赌徒只要轻点鼠标下注,就能完成一单单大额的网上交易,当然大多数人都是血本无归。

  但网络赌博有个特点,所有的输赢都是以数字表现,其刺激性不如现金赌博大,赌客也往往容易“自欺欺人”,在不知不觉中越陷越深,甚至在恍惚之中倾家荡产,这其中就包括陈某。

  陈某,男,45岁,余姚市人,曾是一家中型装潢公司的老总,每年有上百万元的收入。因为参与这起网络赌博,目前他尚欠赌债200多万元。

  “我就赌了两个月啊!所有的东西都没了!”在余姚市看守所里,人到中年的陈某抹着泪水哭诉,他家里上千万的积蓄已经都被输光,公司也被抵押,“最多一个晚上就输了58万元,老婆也带着孩子走了。”

  陈某说,刚开始参赌时,他曾在3天里赢了7万元钱。这一度让他很兴奋,以为百家乐赚钱容易,是条发财的捷径。可之后的一段时间,他几乎是输三场赢一场,而且赢的时候不过几万元,输的时候则是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

  “你也知道,在那种情况下,我想着怎么也要把本翻回来。于是,我输光就借,真是赌红了眼。一个晚上下来,我发现自己半年的活都白干了。”

  陈某说,他每次输钱后,“马仔”就会打电话来逼他还账。当他从银行里捧出多年积蓄的时候,心疼得要命。他不甘心,想着如果下次多赢点就能翻身,于是不断加大筹码,而结果是输得更多。今年5月,他连自己一手创建的公司也抵押了出去。

  亮剑破网

  特大网络赌博案告破

  网络赌博,只要有网络、有账号,随时随地都可以投注参赌,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潘幼涛也摸准了这一点,他经常随身携带电脑等作案工具四处流窜,逃避侦查。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2009年7月12日至14日,余姚警方开展了“亮剑破网”行动,专项打击网络赌博。

  7月13日凌晨,根据事先掌握的线索,余姚警方在江苏某公寓酒店将睡意蒙目龙的“总代理”潘幼涛抓获归案,并从当场缴获的电脑中获取了大量赌博信息。

  潘幼涛落网后,随着对讲机里指令的下达,余姚警方由各警种组成的23个行动小组同时展开行动,200多名全副武装的警察来到前期已探明的嫌疑人窝点,将该网络赌博团伙一网打尽,抓获涉案人员60余名,收缴赃款151万元、涉案汽车10辆和电脑31台。

  2月4日,潘幼涛、余建荣等17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罪名被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3月5日,余姚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因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网络赌博其实远比现实赌博黑,网络赌场庄家完全可以人为地控制赌博结果,比方说这个蓝盾‘百家乐’,如果一个账号你投注时连续几次赢的话,那么网络就会自动屏蔽该账号,你只有换个账号才能继续投注,因此对赌徒而言注定会是输家。”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说。

  在这起网络赌博案中,除了蓝盾“百家乐”赌博公司稳赚不赔,作为总代理的潘幼涛和部分分代理获利丰厚外,42名落网赌徒中,多则输掉数千万元,少则输掉几万元,没有一个人赢钱。即便有些人像陈某一样曾经赢过,但在“多赢一点”的巨大诱惑面前,最后都不知不觉地跌入“无底的深渊”。

  网络赌博危害极大,不仅毒害社会风气,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办案检察官介绍,网络赌博首先是危害地方经济。由于涉赌人员以私营企业老板为主,“财大气粗”使得他们下注动辄就是数十万元,输赢经常在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不等,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造成企业破产,进而发生连锁反应,如职工下岗造成就业问题,给银行带来大量坏账呆账,给担保企业带来沉重负担。一份来自北京大学中国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提供的数据显示,仅2008年一年,我国通过网络赌博流至境外的赌资就高达3000亿元,而海南省同年的GDP是1466亿元,“这些资金如果用来投资、消费,至少能解决近百万人的就业问题”。

  其次,网络赌博带来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为催逼赌债,赌博组织者经常暴力逼债,由此引发聚众斗殴、非法拘禁、伤害致死等恶性案件,严重危害地方社会治安,并有与社会涉黑恶势力相互依存之势。

  再次,网络赌博也导致了严重的家庭问题。参与赌博者很多都是瞒着家里亲人偷偷去赌的,赌场失利后很多赌徒为了翻本,往往不会与家人商量便把全部家当押上,其结果可想而知,很多人为此妻离子散、家庭破碎,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承办案件检察官衷心奉劝那些网络赌博的沉迷者,珍惜家庭,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远离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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