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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6日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正跟进调查一宗怀疑互联网上拍卖贞操的事件,一名自称女子近日在网上讨论区上,声称愿意以底价1万元拍卖贞操,价高者得,吸引逾百名男网友回应。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事件无论是否恶作剧,参与拍卖人士已可能涉嫌触犯诱使他人作不道德行为的罪名。
一名自称只有10多岁并且是处女的女网友,上周三在网上讨论区留言,声称因急于筹钱,愿意拍卖初夜,底价1万元,价高者得。留言一出,逾百名男网友回应,有人出价高达6万元。女网友并无附上照片,只提供身高与体重资料。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表示,现正跟进事件,现阶段不便透露详情。律师梁永铿表示,根据法例,该名在网上拍卖贞操的女子已涉嫌触犯两条法例,包括为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的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入狱半年及罚款1万元,以及涉嫌触犯不诚实取用电脑罪,罪成最高刑罚是入狱5年。
至于参与出价竞投贞操的人士,除已涉嫌触犯为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的罪名外,若该名女网友未满16岁,进行交易的人士更可能触犯导致或鼓励16岁以下女童或男童卖淫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是入狱10年。
香港电脑保安事故协调中心经理古炜德表示,在网上留言的人士,若留下的电邮地址与电话属实,警方不难找出有关人士。
根据现行法例,即使事件属恶作剧,警方也可提出检控,若被告人以恶作剧为抗辩理由,届时要看法官是否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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