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搜索
查看: 38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陆幽承认宫外孕 黄健翔:说出那男人一切了结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1-22 09:5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陆幽承认宫外孕 黄健翔:说出那男人一切了结

2009-11-22

陆幽自信 黄健翔依然没到场

冬日的北京,已经寒风刺骨,昨天上午8点30分左右,北京二中院门口已经聚集了大批媒体记者,陆幽状告黄健翔侵权一案二审即将开庭。应陆幽一方的请求,这一次二审改为了公开审理,因此法院专门准备了比较大的庭,不少晚到的记者,法院方面还给加了座。

陆幽来了!她的到来引起了众多记者的拍照与摄像。为了二审,陆幽更换了代理律师,北京著名律师浦志强和曾经成功代理了谢晋遗孀案的上海富敏荣律师接受陆幽委托进行该案二审的辩护工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陆幽自信地表示,如果法庭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审理此案,她有100%的信心胜诉。

昨天,本案的另一位当事人黄健翔依然没有到场,只是委托他的律师赵先生全权代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黄健翔言语极少,他说,对于案子他也一直在关注,但是主要的东西,还得问他的律师。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本次开庭,北京某网站还专门做了视频直播。昨天的二审,陆幽的上诉请求为:撤销朝阳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一审索赔50万元、黄健翔道歉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由黄健翔承担两审全部诉讼费用。

律师质疑 陆幽诊断书的真伪

本次开庭针对陆幽是否有宫外孕、是否为国家男足跟队的首席记者、黄健翔博客是否有商业利益,双方进行了激辩。在有关陆幽是否有宫外孕的问题上,一审的时候,陆幽出具了当时在秦皇岛妇幼保健医院的病历,这一次,她补充了新证据,出示了2009年7月12日秦皇岛妇幼保健医院开具的宫外孕诊断书,上面有医院公章以及医师赵雪莲的盖章。

对于陆幽的这一新证据,黄的代理律师赵先生认为,这个诊断书要证明两年前的事情是不妥当的,赵律师说,首先,出具证言的一方必须出庭证实,否则不具备真实性,因此无论是盖有的公章还是签字无法认定这个诊断书是否真实。其次,医院看病,应该有一整套的东西,包括挂号、住院记录、化验单、出院记录等等,一般看病的时候病人肯定会把这些票据保存好,但这些都没有,因此仅凭诊断书不能证明陆幽曾经有过宫外孕。赵律师对诊断书的真伪持怀疑态度。

对此,主审法官也提出,法院可以给陆幽方面一个星期的时间,准备这些材料,陆幽方的态度是,备齐很难,只能尽力。

陆幽翻供

称宫外孕多人知晓

在本次审理过程中,陆幽方递交了三盘光盘来证明自己在央视足球之夜首席记者的身份。对此,黄健杪墒θ衔接奶峁┑闹ぞ莶牧喜蛔阋运得魇歉嫜胧拥墓叶邮紫钦摺J紫龋苑匠腥咸峁┑墓馀淌潜嗉模皇窃嫉牟牧希荒茏魑媸档闹ぞ荩接挠Φ碧峁┰嫉哪复热皇侨宋艏陀斜嗉目赡苄裕虼嗽俅味怨馀痰恼媸敌曰骋伞?/p>

在法庭上,还有一个焦点,那就是陆幽方承认,陆幽宫外孕的事情,央视内部人尽皆知,黄健翔又是前央视的解说员,央视内部有不少朋友,因此,黄有知道这条消息的渠道。

不过,在一审的时候,央视记者李宝石曾出庭作证,证明他并不知道陆幽宫外孕的事情,这样的前后矛盾,让黄健翔的律师似乎抓住了“目标”,黄健翔的律师认为,既然陆幽宫外孕的事实是人人皆知的,公开的,但李宝石的证言,他说他不知道。陆幽说她的宫外孕是事实,但李为何说不知道。这说明李的证言存在说谎嫌疑。既然李有说谎的嫌疑,那他一审当庭的陈述不应给予采信,因此他说的陆是央视首席记者是不成立的。

拉上名嘴

律师多次提及张斌

本次庭审,陆幽方还多次提到了央视著名主持人张斌,称张斌安排同事对陆幽悉心照料,并垫付了医药费。事实上,这件事情本身与张斌无关。记者拨打张斌的手机,始终无法接通。

庭审最后,当被审判长问及黄健翔博客所指的“国家队跟队首席记者”到底是谁?黄健翔的律师表示:这篇文章当时确实指向一个人,但黄健翔指的绝不是陆幽。如果不是陆幽,那么指的是谁?黄健翔的律师表示:当时黄健翔是听到了其他人告诉他的一档子事。具体人、具体事从来没有说清楚。人家只是告诉他杜伊和某个国家队跟队的女记者有这档事,完了把人家甩了。黄健翔仅知道这些,但具体是谁,黄也不知道,但指的绝对不是陆幽。黄健翔从来没有听说过陆是足夜的首席记者,也不知道是国家队首席记者,因此他听到这档事,当时就判断不是他前同事陆幽。

由于双方交锋激烈,黄健翔的律师怒称,“你非要说黄的文章里指的就是陆幽,那么你把那个制造宫外孕的男人找来,不就什么都清楚了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都市网 | 服务条款 | 开放平台 | 广告服务 | 商务洽谈 | 都市网招聘 | 都市网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 2001-2013 源码论坛 Inc.    Powered by Weekend Design Discuz! X3.2

GMT+8, 2024-11-17 00:21 , Processed in 0.068019 second(s), 18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