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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8日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27日,当日本长崎县传来5名中国女研修生因为无法忍受超低加班费下被强迫加班的劳动事实,而把所在公司状告到当地劳动基准监督署这个消息的时候,日本神户则传出8名中国女实习生们胜诉的喜讯。10月27日,日本神户地方法院作出裁决,要求位于神戸市北区的川上缝制公司等4家公司以及该公司经营者川上忠男向8名中国女实习生支付4300万日元的拖欠工资。
据了解,神户地方法院10月13日为此案首次开庭的时候,川上忠男没有到庭,也没有提出书面答辩词。不知道他这是蔑视法庭,还是自知理亏没有胜算的可能就干脆拒绝出庭。此外,还有两家公司的社长因为年龄大已经死亡,以他们名字发出的诉状根本就无法收到了。
判决书表明:这8名中国实习生2006年2月以“研修生”身份到达日本,在川上缝制公司以及相关的公司从事劳动。她们进入公司以后,除了接受过16天的日语培训以外,几乎天加班,从早上9点干到深夜12点。她们所获得的加班费是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以下的。公司拖欠她们的费用是每人平均490万日元到560万日元。
据了解,8名中国实习生的问题之所以能够得到如此的解决,与她们在神户加入了工会组织有关。今年6月,神户的工会组织在对这些公司进行调查后,以涉嫌违反日本《劳动基准法》为理由,向神户西劳动基准监督署告发了他们,从而推助用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现在,神户工会组织表示:“我们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欢迎。但是,考虑到川上公司如果支付这笔欠款,就可能陷于破产的境地。为了让中国实习生能够确实拿到这笔款项,法院有必要立即强制执行,甚至有必要立即控制冻结川上家的财产。”
8名中国女实习生法律维权获得胜利的消息再次启示在日华人:维权,要勇于打破种种顾虑公开地站出来;维权,要敢于运用日本法律这柄“尚方宝剑”;维权,要善于借助日本的工会组织。(蒋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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