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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姐妹获特赦 日本法务大臣被批“轻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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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5 16:57: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10月15日
       据日本中文导报网报道,日本法务大臣千叶景子以“人权派”著称,她历来反对死刑,赞成“外国人参政”,因此,她深受在日外国人爱戴,但也被日本右翼污蔑为“卖国奴”。日前,在奈良居住的华人姐妹获得了千叶景子法务大臣的在留(留日)特别许可,这个消息传出后千叶景子在被称赞“人道主义者”的同时,也被批评“轻视法律”。


  10月9日,作为日本侵华战争遗孤的子孙,随父母一起前往日本、后留日资格取消、被要求强制回国的中国姐妹,获得了千叶景子法务大臣的在留特别许可。

  这对姐妹在奈良居住,分别是帝塚山大学的一年级学生北浦加奈(原名:焦春柳,21岁),和大阪经济法科大学一年级学生北浦阳子(原名:焦春阳,19岁)。强制回国命令取消后,二人以定居的身份可留日一年。若是满足独立生活等条件的话,可以更新居住资格。

  两姐妹于1997年随母亲以“长崎县出身的侵华战争遗孤”的身份,从中国黑龙江省迁入日本。之后,被大阪入国管理局证实“与遗孤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日资格被取消,于2003年9月被命令强制回国。

  他们于同年12月,向大阪地方法院上诉要求取消强制回国处分,但是一审核二审均以败诉告终,最后向日本最高法院上诉也败诉。其父母以及在日本出生的小女儿三人被强制返回中国。此前两姐妹虽被免于收容在西日本入国管理中心内,不过每个月都要去大阪入国管理局办理临时释放手续。

  在留特别许可是法务大臣特有的权限,是指在日外国人被判断为“强制回国对象”后,如果有特别原因,被法务大臣认可,可继续在日本居住。此前,向日本最高法院上诉要求撤销强制回国判决败诉后仍留在日本的,就只有埼玉县的一名14岁菲律宾人,所以此次法务大臣的特赦实属罕见。此次,两华人姐妹获得在留特别许可后,千叶景子虽获得了在日外国人的交口称赞,也被反对者说“滥用权限、轻视法律”。(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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