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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成精神病患有暴力倾向 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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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21:4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七八成精神病患有暴力倾向 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2009年06月16日 15:12:20   惠州日报
  

  


  有的精神病人没有被家人送去治疗,反而被锁在家里。这是惠东县一位长期被锁在家里的精神病女孩。 本报记者魏云鹤 摄

  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人面临着工作、生活和环境等各种压力,这些压力如不能及时化解,久而久之,将积压为心理疾病。如不及时就医,心理疾病将恶化为精神疾病。据统计,中国广东惠州市现有精神病患者2.1万人,部分患者未能得到有效治疗,一些患者伤人的现象时有发生。

  【案例】 两精神病患拿刀砍伤人

  案例一

  男子突发狂,砍伤妻子与路人

  4月5日上午10时30分许,家住中国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新屋村的贵州籍男子崔某突然发狂,拿起菜刀对准妻子的头部猛砍。将妻子砍成重伤后,崔某持刀冲出门外,逢人就追,又从一道铁门缝隙中钻进一家电子厂,砍碎多扇玻璃窗。从电子厂出来以后,他坐下来用刀划伤自己的手后,又突然提着菜刀径直冲向看热闹的人群,穿着红衣服的洪某不幸成为崔某的目标,菜刀一下砍在洪某的左手大拇指上。洪某随后在地上翻滚躲避,背上又被崔某砍了一刀。现场民警对天鸣枪示警后才将崔某制服。

  据崔某亲戚称,崔某两年前精神就出现问题,加上不久前才被工厂辞退,他的突然失常或许与丢了工作有关。崔某有3个孩子,现在都在老家,他和妻子一年前才来到惠州打工,“现在他们两个人都受伤了,如果出了意外,3个孩子以后就没人照顾了。”崔某的亲戚说。

  案例二

  精神恍惚男子挥刀连砍3人

  4月8日下午1时,在博罗县龙溪镇一家便利店,许某手拿一把三四十厘米长的水果刀站在老同事李先生的儿子小俊(化名)后面挥刀就砍。小俊转过头一看,只见许某举着一把血淋淋的刀向他砍来,小俊躲避不及,头部又被砍了一刀。他急忙往外跑,并对在门外的母亲林女士大声喊:“妈妈,有人砍我,快跑。”许某追到门外,又举刀向林女士砍去。所幸林女士当时穿的衣服比较多,受伤不重。许某见小俊跑远后,走进离便利店50米远的一宿舍小区,又砍伤了小俊家的一名邻居。被砍伤的小俊送往医院救治后,头部缝了27针,并且左颈部硬膜外血肿、右颈骨粉碎性骨折、颅内积气,医生表示如果头部有出血情况,将需要做开颅手术。

  据许某的二哥说,去年11月后,许某精神开始恍惚,经常说有病,不时说要死,家人花了大半年带他到广州等地看病,都不见效。许某砍人前几天,还写了一份遗书给他的兄弟姐妹,说帮他照顾好老婆孩子。

  【专家】家属不重视影响病患治疗

  中国广东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骆焕荣介绍说,按千分之六的发病率计算,我市目前约有2.1万名精神病患者。而在精神病患者中,70%至80%患者患有幻听、妄想症,这类病患往往会有暴力、伤人的倾向。市第二人民医院年住院约为1000人次,门诊开药约为4万人次,有一部分病患未能到医院及时治疗,他认为家属的意识缺乏是导致病患未能及时接受治疗的其中一方面原因。

  难以长期承受医药费,家人失去耐心

  骆焕荣说,精神病复发率高、致残率高,需要长期治疗。长期的医疗费用支出,往往会使精神病患家庭经济陷入崩溃,无法承担起医药费而放弃治疗。同时,长期照料看管病人,不但耗费家属的时间和精力,还在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压力。长久如此使家人失去信心和耐心,而病人就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

  有些精神病患家属对精神病人不够重视,吃药见效之后就停止给病人服用药物,或者担心长期服用药物会产生副作用等原因,不再给病人服用药物。此外,也有一部分病患不肯接受治疗。

  家属隐瞒病患病情,延误治疗

  对于新发病的精神病患,很多病患家属往往不肯将其暴露,而宁愿隐瞒病患的病情或者把病患藏起来,不让其与外界多接触,认为这是见不得人的事情,怕家丑外扬对家庭产生不良影响。

  有些精神病患家属认为精神病院会有许多的强制监管治疗措施,限制病人的诸多行为,精神病患家属不愿让患病的亲人受苦遭罪,所以不愿将病患送往医院治疗。实际上,精神病人从心理出现问题或矛盾,到心理问题严重,到心理疾病,再到精神病这个过程,一般要3个月以上时间,如果病患能够在早期被发现,及时接受治疗,病患也可以临床治愈,正常地生活,重返社会。

  【律师】 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涉及犯罪行为是否要担责?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振叶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或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的犯罪行为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对伤者支付医疗费用和经济损失等。为避免精神病患者发生伤人或者自伤事件,黄振叶建议,其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责任,看管好病患。

  【措施】“三无”精神病患可获免费收治

  那么,社会应如何关怀这些精神病患者?有哪些措施保障患者?

  低保家庭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3个月每月补助600元

  记者从市残联康复部了解到,从2005年起我市实施“解锁工程”,对全市173名被“关锁”的精神病人进行集中收治。2006年初,全市173名患者全部完成康复治疗,病情得到稳定,重新回到社会。为降低复发率,还对精神病人实行追踪服务备案制度,在病人出院后医务人员定期家访,进行跟踪服务,并免费送医送药,巩固治疗效果。

  除此之外,我市还加大了对未列入“解锁工程”的轻度精神病患者的治疗救治力度,对“三无”(无法定抚养人或监护人、无生活来源、无固定住所)精神病患者实行免费收治,费用由财政全额负担;对低保家庭的精神病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3个月每月补助600元,服药期间6个月每月补助50元;其他贫困精神病患者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送到市第二人民医院或市退伍军人医院治疗。对流浪精神病人,我市成立了一个处理小组,由公安部门负责清理,残联、民政部门负责监定。对外省、外市的流浪精神病人送到民政部门的救助站,由民政部门遣送其回原籍。

  各县(区)开展“精防”康复工作

  对于精神病人的治疗,我市有专门救助精神病人的文件规定。“三无”精神残疾人,按惠府纪〔2005〕105号文《“三无”精神病人康复救治规定》执行,不是“三无”范围的精神病人,生活确有困难需救助者则按《惠州市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执行。

  在各县(区)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以下简称“精防”)工作,卫生系统将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有效机制,形成 “医院—社区”一体化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体系。目前,惠城区、大亚湾区已完成“精防”的摸底调查工作,将精神病人纳入管理范围,而惠阳区、惠东县已完成“精防”的调查工作,博罗县与龙门县的相关工作也将全面铺开。(本报记者黄 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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