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如俺是新华社总编
(转帖)
(2008-12-12 22:46:41)
分类:法学点滴
假如俺是新华社总编,俺早已精选出10名绝对没受过贿的女记者,带上纯羊皮记者证,拿着正部级总社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星夜开赴山西太原杏花岭区,对杏花岭检察院及其周边展开全面深入的新闻调查,看看何书生检察长抓捕外省商人究竟是不是滥用职权,同时也调查一下他是怎么从糊涂的高检那里骗取了进京报复央视女记者的尚方宝剑。
这是一场生死决斗,不是新闻界拱卫了脆弱的监督权,就是司法界彻底摧毁负面报道的可能性,这是一次舆论监督与公法私用的殊死较量。
目前看,杏检赢了第1局,它知道先下手为强,成功击中央视女记者的软肋,使其出师未捷名先败,而且失去了人身自由,连见律师的权利也被山西看守所非法剥夺,自然也就无法再去调查对手的罪过。但杏检的致命弱点也已暴露无疑,新闻界只要还想卫冕,别再装聋做哑,派一批干净记者去山西继续采访,定能查得其滥用职权的证据,甚至查出一大批贪官污吏。
总之,你侦察取证央视女记者是否受贿,俺采访调查你杏检是否滥用职权,是坏东西,就一并惩处,决不能让一个坏人整治完另一个坏人就收场,那是电影故事里黑吃黑的套路,但电影里常常还有另外一种情节,即,黑吃黑两败俱伤,第3种力量杀进来,为失败黑收尸,把得胜黑逮捕法办!
哼哼,假设终归是假设,俺不是新华社总编,只是新华社总编的师弟。师兄怎么想,师弟做不了主,但俺敢十分肯定地讲,如果新华社老总编穆青在世,对这等事,他决不会坐视不管。那个时代的社长总编,除了是正部级长官,依旧充满新闻理想,而且两袖清风,没有把柄抓在对手手里,所以穆青敢擅自编发第1篇否定“文革”的长篇人物特写,不报中宣部审批,这样果敢无畏的新闻前辈,现在已经找不到了。
穆青组织第1篇抨击“文革”的新闻特写,采访地点在山西。现在,谁来组织这篇反击执法报复的长篇通讯呢?采访地点也在山西,其报复行动是如此明目张胆,甚至不加掩饰,而且以法律和公正的名义,又得到了高检的荒谬支持,如果不加遏制,其后果将是所有记者被迫放弃社会监督,昏沉沉转入可有可无的娱乐新闻,使更多的公权机构为所欲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