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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6 2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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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版江國慶案 蒙古青年枉死18年 翻案判無罪 2
呼格吉勒圖案昨日獲判無罪。有外國記者希望聯繫呼格父母李三仁夫婦採訪,但被兩位老人一一拒絕。李三仁表示,不接受外媒採訪是一家人商量後的確定,「這是我們國家的事、我們家的事」。
呼格父親及大哥都否認是受到政府的壓力,又稱從未接受過外國媒體的採訪,但就不願就此多做解釋。在本報致電採訪時,李三仁反問香港媒體算不算國內媒體,片刻後才說「應該可以講」。
對此,有網友認為,拒絕外媒採訪「肯定是被打了招呼」。但亦有網友認為, 呼格案後續的事沒有處理好之前,不接受外媒採訪或是國家賠償的要求,「呼案父母還要繼續努力追究辦案的原兇和賠償問題」。網友「一念千重雲」表示,「我相信這是一種根植的很樸素的(家醜不可外揚)觀念,雖然沒說讚同」。
中新網12-16日報導,在呼格吉勒圖14-12-15日被內蒙古高院宣佈為「無罪」後,內蒙古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16日發佈消息稱,該案另一主角趙志紅被呼和浩特檢察院依法追加起訴,呼和浩特市中院將擇期開庭審理。
消息指,12月1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經對1996年「4.9」案進行審查,指控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
《明報》報導指,大陸近年有多宗冤案被平反,但不是因為真兇落網,就是死者「死而復生」,極少是司法糾錯系統發揮作用。今次內蒙的呼格案獲平反也是一樣,大陸律師表示,不能因此案平反而視作依法治國的標誌性事件。
1989年2月,湖南男子滕興善因被指殺人碎屍,被判死刑,在執行死刑17年後,湖南省高院宣告其無罪,理由是死者現身。當時為其作辯護的周開松律師曾聲稱,司法工作中「有錯必糾」的原則得到很好貫徹。但在此案後,內地仍然不斷地在重複同類的冤案。
湖北的佘祥林冤案、河南的趙作海冤案,都是因為當年被他們「殺死」的人「死而復生」而順利撿回一條命。杭州張高平叔侄強姦冤案,則是因真兇出現而得到平反昭雪。目前仍在複查、引起很大爭議的河北聶樹斌案,雖然自稱「真兇」的人已現身,但仍未有最後定論。
著名律師劉曉原表示,每年都會有重大的冤假錯案會被平反,包括找到真兇,「死了」的受害人又回來了,或是證據嚴重不足等而要重判。只是呼格案比較特殊,因為是已執行死刑改判,但「不能說從某個冤案的平反就看到了法治的希望,對冤假錯案就很重視了」。
「從目前來看,許多冤案的平反並非是在司法複查過程中找到的,而是意外揭發的。」他認為,在目前這種司法體制下,要發現冤案相當困難,只有重視律師,讓他們發揮更大的作用,以及重視媒體監督等,還要盡快建立冤案錯案的糾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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