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搜索
查看: 62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日本拿乘客安全打政治牌 阻止民航向中国报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11-27 10:44: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本拿乘客安全打政治牌 阻止民航向中国报备

2013-11-27 04:23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日本政府13-11-26日紧急要求国内几大航空公司不要服从中国“防空识别区”规定,放弃向中方递交飞行计划等报备举动。当天,日本官房长官、外务大臣和国土交通大臣分别在记者会上表态,宣称“中方的措施没有任何效力,政府要求航空公司根据以往的飞行规则继续飞行”,并声称“为了能够好好向中国显示日本的意思,官民合作很重要”。面对日本政府的命令和警告,日本各航空公司表示,27日起将不向中方递交途经识别区的飞行计划。不过,韩国、澳大利亚、中国台湾等多地航空公司均向中方部门进行了防空识别区报备。中国台湾学者孙明礼对《环球时报》记者说,设立防空识别区是一个国家维护国家海空安全的重要措施,但其本身并不是领空范围,只是一种维护空中秩序和安全的飞行管理机制,这是国际惯例和必要措施。日本政府强令民航公司不遵守相关规定,是拿客机广大乘客的安全来打自己的政治牌。

  26日,如何应对中国划定防空识别区继续成为日本政府的头等大事。当天上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首相官邸召集相关部门举行安全保障会议。日本朝日电视台称,在会后的记者会上,官房长官菅义伟一如既往地批评中国的防空识别区是“对公海上空飞行自由的不当侵害”,“对于中国将钓鱼岛上空宛如中国领空一样标注,日本完全不能接受”。此外,他特别强调,中国设定的东海防空识别区“对我国不具有任何效力”,因此,他将会向日本几家航空公司转达政府的意见:按照以往“一直以来的规则运行”,并将通过国土交通省要求航空公司停止向中国提交飞行计划。

  与此同时,日本外务大臣岸田文雄在当天上午记者会上呼吁各大航空公司停止向中方报备,“为了能好好向中国显示日本的意思,官民合作很重要”。日本国土交通大臣太田昭宏随后也表态,已通知日本各航空公司今后不向中方提交飞行计划。太田称,自己理解(向中国递交飞行计划)是各航空公司根据具体情形做出的最周全判断,但向中国提交飞行计划是“不当的义务”。

  日本《读卖新闻》26日称,日本全日空和日本航空公司两大航空公司已经向中国方面递交了经过防空识别区的飞行计划书。全日空从24日开始向中方报备有关飞行计划,日航也从25日开始通报。实际上,两大航空公司做出此决定前,日本政府并未明确制止。《朝日新闻》称,日本国土交通省23日将中国方面的决定口头传达给各航空公司,但没有明确指示是否认可中国的防空识别区。厚生劳动省航空局的负责人还称:“对于各公司在安全上的判断,我们不好说什么。”

  日本早稻田大学教授、原《每日新闻》副总编辑濑川至朗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日本航空公司向中方递交飞行计划,是出于对飞行安全的考虑。如果因为没有递交飞行计划而造成航班在该空域发生事故,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中国宣布防空识别区,日本民航是最麻烦的。”“美国之音”25日称,其他国家与中国不存在领土主权争端,因此民航飞机向中国通报不存在问题。而日本方面如果通报中国,相当于承认中国(对该空域)的治理权;如果不通报的话,那么它在飞行业务上就要受到很大的妨碍。日本J-CAST网站26日也称,中国的防空识别区与日本的有许多重叠,如果在日本防空识别区内飞行,还需向中国进行报备就很微妙了,这等于承认中国对这一地区的控制权。

  《环球时报》记者26日电话采访了全日空的宣传部门。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全日空是基于航行通告才向中方提交飞行计划。截至26日,经过该空域的飞行计划都已向中方提交。该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有收到国土交通省发来的正式文书,但从26日媒体报道中已经知道相关消息。他表示,按照目前的国际通用惯例,民航航班必须向经过国与到达国通报飞行计划。今后如何应对,公司还在进一步商讨中。当晚11时,共同社称,全日空等航空公司已向国土交通省报告,27日起将不向中方递交途经识别区的飞行计划。【环球时报驻日本、韩国、英国记者 蒋丰 李珍 王刚 纪双城 环球时报记者 胡锦洋 刘畅 戴庆成 萧师言 候涛 陈一 柳玉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都市网 | 服务条款 | 开放平台 | 广告服务 | 商务洽谈 | 都市网招聘 | 都市网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 2001-2013 源码论坛 Inc.    Powered by Weekend Design Discuz! X3.2

GMT+8, 2024-11-25 05:45 , Processed in 0.118908 second(s), 18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