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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学生反感校园安摄像头 称侵犯隐私没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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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6 20:1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妈妈,你说学校安摄像头是不是侵犯了我们的隐私? ”听到上小学五年级的儿子问起这个问题,徐萍(化名)忍不住笑了:“小小孩儿,哪来什么隐私! ”

  近一两年,沈阳的一些中小学在大门、操场等地方安装了摄像头,旨在维护校园安全。去年,上海市也实施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防设施完善工程,为其安装摄像头。不过在校园里安装摄像头,也引来一些学生的反感。

  学生反对:这哪还有自由啊

  “我觉得学校在操场上安装摄像头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本来上课时我们就要受老师监督,下了课,在操场上玩还要受监视,哪还有自由啊? ”沈阳市某小学学生李晓明(化名)对记者说。“也不是怕人看,就是觉得有人监视不舒服。 ”另一位同学也对学校安装摄像头持反对意见。

  但同一学校的张玉琪(化名)对此就表示赞成:“学校安摄像头是为了校园安全,你有什么隐私不能让别人知道吗?在操场上同学们也都能看见你在做什么,多个摄像头看有啥不行? ”

  针对学校安装摄像头到底是否合理,是否侵犯了学生的稳私,这所学校特别展开了一场调查、辩论,一个32人的班级,多数学生反对安装摄像头。

  学校坚持:安装摄像头是为保证安全

  学校操场上安装摄像头是否合理?昨日,该学校校长告诉记者:“前一阵子学校发生了一起被盗事件,小偷半夜进校园偷走了一台教学用的笔记本电脑,安装摄像头可以及时监控到一些对学校或学生造成危害的行为,有助于公安机关破案和学校调整安全措施。 ”虽然学生有反对声音,但是校长表示暂时不会拆掉摄像头。

  辽宁省教育厅安全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维护校园环境治安方面,提倡学校做到人防、物防和技防三结合,其中技防就包括配置门禁系统、安装摄像头等必要的设施,这是为了保障学生人身及校园安全。 ”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应当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其中就包括商场、宾馆、学校、医院、公园等人员聚集场所。

  律师说法: 操场安摄像头不侵犯隐私

  小学生这么小的孩子有没有隐私权?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张明春律师说:“小学生也有隐私权,隐私权不受年龄限制,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学校操场是公共空间,安装摄像头不会对学生隐私造成侵犯。

  社会学家张思宁说,现在的小学生接触信息的渠道比较多,信息比较多元,提出“个人隐私”问题并不奇怪。

  小学生也有他们的人格权利,应得到尊重。学校是一个封闭空间,未成年人在这里需要受到监护,防止受到侵害。学校安摄像头本身没有错,但要注意慎用这些设备。如果老师们拿摄像头收集到的所谓“证据”来对学生妄加评判或惩罚就可能影响孩子的身心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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