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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闹市飙车案”超速程度正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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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2 09:1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杭州市公安局回应“闹市飙车案”:超速程度正在鉴定 欢迎社会舆论监督

    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跑车族”市区飙车斑马线撞死行人一案,杭州市公安局11日晚做出回应,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办理此案。目前相关调查取证正在进行中,肇事跑车的超速程度也正在鉴定,真诚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对办案过程进行监督。

    5月7日晚,25岁的谭卓在杭州市文二路南都德嘉西区门口走斑马线时,被胡某驾驶的三菱跑车撞飞,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案发时肇事车辆已经超速。20岁的胡某也承认,当时未注意到行人动态。

    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说,此案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侦查办案工作。目前调查取证正在进行中,市公安局要求办案部门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

    此前杭州市警方曾于8日下午通报该事故,初步判断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这一说法与目击者“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描述反差较大,引起了社会舆论的质疑。不少人自发地进行简易测试并将结果传至网络论坛。

    该负责人对此表示,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该案涉及的超速行驶和车辆改装问题。根据目前调查取证情况,肇事者存在违法超速行驶行为。至于最终超速程度,还需要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证人证言、影像资料、车辆鉴定等多方面因素才能得出科学正确的结论。

    该负责人还说,涉及本案的车辆改装问题,经初步检验,存在外观改装情况;技术指标改装问题,我们已委托专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出来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关于肇事者最终以什么罪名移送检察机关。杭州市公安局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同时刑法也规定有“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机关对某一案件以涉嫌某种罪名立案侦查,是根据已收集到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定的。随着所收集的证据逐步全面、充分,案件事实会越来越清楚。公安机关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移送起诉。据了解,目前胡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强调,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办理刑事案件规定了非常严密的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机关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定罪量刑。公安机关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所收集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案件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都要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查和监督。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由人民法院最后决定定什么罪、判什么刑,从而确保正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确保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对本案,公安机关一定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公众放心。

    关于担心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否做到公正执法、不受外界干扰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公正办理此案。在办案过程中,真诚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只要有任何徇私枉法的情况,将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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