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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医学隔离”扯上“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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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0 12:3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别把“医学隔离”扯上“人权”

(转帖)

2009年05月10日08:58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赴墨西哥接运本国公民已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此次包机接回98名中国公民。乘客将集中被转移到距离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一公里内的一家酒店,接受隔离观察,如果7天后未出现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症状将解除医学观察。另外,机组人员将可选择在上海或者广州接受隔离观察(见中新网5月6日电)。笔者之所以关注这则消息,乃因国外某些媒体把“医学隔离”与“人权”扯在一起。

  笔者知道,香港首名确诊甲型流感者是来自拉美某疫区的游客。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署长林秉恩随即宣布动用防治传染病法例有关权力,封锁患者曾入住的湾仔维景酒店,并将酒店内约100个职员和200多名住客隔离观察7天(见《扬子晚报》2009年5月4日)。对此举措,香港公众都表示认同。

  其实,对传染病者进行必要隔离观察的做法由来已久。应对非典、禽流感等传染病时期,隔离已是公众所熟悉所理解所认同的重要措施。比如,2008年2月27日,陕西省潼关县太要镇太要中心小学和太要初中发生甲型流感疫情后,当地有41名学生和1名教师实行隔离治疗。

  对传染病感染者进行隔离观察是一种科学的态度。人们知道,甲型流感是一种传播十分迅速的传染病毒。至今,全世界已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疫情达1500例。其中在5月6日,美国一天确诊403例。从甲型流感发生以来,世卫专家一直呼吁别把病毒传给猪,传给别人。假若对已确诊的甲型流感患者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会有什么恶果,人们不言而明。事实上,历史上一些传染病例疫情之所以酿成空前的人类灾难,教训之一是隔离措施没有落实,疫情才得以无阻无拦地扩展。因此,对确诊患者及与患者密切接触的人们进行医学隔离是十分必要的。许许多多被隔离医疗观察的人们,不但医治了自身病症,也避免了传染他人的可能。因此,严格隔离治疗是应对重大疫情的有效措施。对隔离治疗观察行动应给予理解包容。隔离观察,对个人来说的确是一种限制,但我们须看到,社会是我们共同的大家庭,因为我们或从疫区而来,或身边发生过疫情,或与H1N1流感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理应承担起隔离观察的责任,这不仅是为了个人的安全,更是为了大家庭中每个成员的安全。

  应该说,对传染病者进行隔离治疗合法合规。中国出台的《传染病防治法》第24条规定,“必要时可以由公安部门协调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可以说,不管中国大陆还是香港,对甲流患者及与患者亲密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完全符合法律精神。为何某些外媒对甲流患者的隔离治疗不理解?究其原因是把“医学隔离”与所谓“人权歧视”划上等号。懂得常识的人们知道,“医学隔离”为着更有效地防控传染,既是医治患者的需要,也是保护他人身体健康的途径,世界各国无一例外。比如,西班牙第一例确诊甲型H1N1流感患者及欧洲首例确诊患者、23岁的安东尼奥·希尔已于2日康复出院。住院期间,他病情稳定,身体很快康复,但医生仍然将其隔离观察了数日(见新华网马德里5月3日电)。日本则有两名女孩从美国回国后,因为发烧和咳嗽而接受治疗,初步检验结果显示,她们对甲型流感病毒呈阳性反应。对此,日本宣布,和两人同一班机,并坐在她们附近的约30名乘客都必须接受隔离(见《联合早报》2009年5月6日)。从一个角度而言,只有对传染病患者采取隔离措施才真正对公众生命安全负责。

  对人权问题,东西方历来就有不同的文化视角。中国尊重人权已获得全世界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其中,弘扬人道主义一直是优良传统。比如,在此次全球防控甲型流感中,中国是首个向遭受疫情折磨的墨西哥提供500万美元援助的国家。正如墨西哥总统在5月1日表示,中国人道救援物资对于正在抗击甲型流感疫情的墨西哥而言非常及时,弥足珍贵。笔者相信,随着全球应对甲型流感的不断进展,“医学隔离”将会越来越受重视,将成为堵住疫情扩展的克星。假若站在人权角度,中国此举才是真正维护人权,某些指责“医学隔离”的言论实在不值一驳。

  说到此,笔者再说一句,“医学隔离”只是防控传染病的常识,勿念歪了“医学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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