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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八七会议决议、1929年中央政治局开除陈独秀党籍的决议、1945年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对维护当时党的团结、推动革命的发展,都曾起过重要的作用,但也有它的历史局限性。这些决议以及胡乔木1951年根据这些决议所写的《中国共产党三十年》、党的一切文件和领导人的文章、讲话,给陈独秀扣了九顶帽子:机会主义的二次革命论、右倾机会主义、右倾投降主义路线、托陈取消派、反共产国际、反党、反革命、汉奸、叛徒。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术界遵照党的实事求是传统,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重新考察陈独秀一生的思想和活动,发现以上罪名都不能成立,有些是似是而非。此案是中共党史上第一桩最大的冤假错案。现把这个考察情况简述如下:
陈独秀在五四运动和建立中国共产党过程中的作用
1954年12月2日,人民出版社给中央的一个请示报告中指出,当时他们与《中国青年》编辑部、马列学院等单位在编辑有关五四运动资料时,不知道如何处理陈独秀的有关文章。四川武隆县委宣传部甚至来信责问:“为什么三联书店出版的《中国近代史资料选辑》一书中还选有革命叛徒陈独秀的文章《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为此,报告提议:“有关的历史事实的叙述可以不必避免提及他(陈独秀),有关的历史资料可以选录他的一部分有影响的论文,但是应有适当的批判,或加注说明他在当时的作用和后来叛变革命的行动。”
这个提议,实际上受《中国共产党三十年》的影响,这本书以及五六十年代作为高校教科书普遍使用的《中国革命史讲义》(胡华著),写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时一般都不提陈独秀,而只提李大钊,有的仿照毛主席的做法,再加一个“新文化运动的主将鲁迅”;讲五四时期马克思主义的宣传,只讲李大钊和毛泽东,也不提陈独秀。胡华甚至说毛泽东在1920年“为在中国建立无产阶级政党作了思想上的准备”。当写到中共“一大”不得不提到陈独秀被选为总书记时,胡乔木和胡华也要强调“陈独秀不是一个好的马克思主义者”,并说“他以马克思主义面貌出现,而实质上是小资产阶级革命家”;陈独秀之被选为党中央领导人,是由于“党在初创时的幼稚所致”,说明是“错误的选择”。
在这样的政治和学术气氛中,一些学者由于在具体论述中不能回避陈独秀的历史作用,纷纷遭到批判,如孙思白、丁守和、彭明、林茂生等。在“文革”中更遭到“触及皮肉”的批斗,“罪名”就是“为叛徒陈独秀翻案”!
1979年纪念五四运动60周年、1981年纪念建党60周年时,国内学者在有关的学术研讨会上发表了一批重要文章,提出应该肯定陈独秀在五四和建党时期的应有地位和作用。如丁守和在《陈独秀与〈新青年〉》一文中指出:“当我们回顾历史的时候,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源头,又看到了《新青年》这个历史的界石,看到了陈独秀在《新青年》所立起的两面旗帜:民主和科学,仍然光彩夺目……催人猛进!他们对真理的热烈的追求,对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巨大兴趣和对旧事物旧势力的深刻的憎恶,仍然值得后人学习。”党史专家冯建辉在《建党初期的陈独秀》一文中也指出:“陈独秀能够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和总书记绝不是偶然的。他对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在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培养干部等方面,都做了很大的贡献。那种认为陈独秀一贯错误,靠名声欺骗群众才当上总书记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1981年7月17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发表毛泽东在1945年4月21日中共七大预备会议上的讲话,谈到陈独秀,毛主席深情地说:他是有过功劳的。他是五四运动时期的总司令,整个运动实际上是他领导的。那个时候有《新青年》杂志,是陈独秀主编的。被这个杂志和五四运动警醒起来的人,后头有一部分进了共产党。这些人受陈独秀和他周围一群人的影响很大,可以说是由他们集合起来,这才成立了党。他创造了党,有功劳。
经过陈独秀研究会和众多学者的长期广泛的宣传,陈独秀是“五四运动时期总司令”、中共主要创始人的观点逐步被各界人士所接受,并且反映到中共党史最权威部门编写的中共党史范本中,即分别由1991年和2001年中央党史研究室撰写的《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中国共产党简史》,也反映到各种文艺和影视作品中,如1991年的电影《开天辟地》、2001年的电视剧《日出东方》。
关于“汉奸”
1937年末至1938年初,王明、康生在共产党的机关报——巴黎的《救国时报》、武汉的《解放》和《新华日报》上诬陷陈独秀是每月向日本侦探机关领取300元津贴的汉奸,当时就引起舆论大哗,纷纷要求拿出证据来。陈独秀也发表声明予以批驳,并准备付诸法庭。后来由于周恩来做了许多工作,并由徐特立出面调解,再加上战事吃紧,武汉很快失守,此事被搁置下来。但是陈独秀头上“汉奸”这顶帽子,一直到死也没有摘掉。1951年出版《毛泽东选集》时,有一条注释还完全重复30年代王明、康生对陈独秀的诬陷:“在1927年中国革命遭受失败之后,中国也出现了少数的托洛茨基分子,他们与陈独秀等叛徒相结合,于1929年形成一个反革命的小组织……在九一八事变后,他们接受托洛茨基匪贼的‘不阻碍日本帝国占领中国’的指令,与日本特务机关合作,领取日寇的津贴,从事各种有利于日本侵略者的活动。”
1979年、1980年,学术界在首先为陈独秀五四和建党问题上正名的同时也对“汉奸”论提出质疑。中国革命博物馆研究员夏立平首先在该馆主办的《党史资料研究》上发表《陈独秀被开除出党以后》一文,提出“汉奸论”不能成立,然后唐宝林等一批学者发表《旧案新考——关于王明、康生诬陷陈独秀为汉奸问题》等论文,此事立即引起上层注意。1984年3月19日,一份发向全国的13号文件,在指示注意严肃防止不妥当地宣传陈独秀的同时,也承认“陈独秀在建党时期有不可否认的功绩,30年代王明、康生诬其为日寇汉奸,亦非事实。”实际上为陈独秀的“汉奸”罪,非正式地进行了平反。
关于“机会主义的二次革命论”
从1928年11月蔡和森发表《中国革命的性质及其前途》起,中共领导人及广大学者,把陈独秀视为“机会主义的二次革命论者”,起因是1923年陈独秀发表的两篇文章:《资产阶级革命与革命的资产阶级》、《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陈独秀在文章中明确认为:“国民革命成功后,在普通形势之下,自然是资产阶级握得政权。”批判者都把这个观点想当然地断定为陈独秀主张在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之间横插一个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但是,日本学者江田宪治1990年从陈独秀两篇文章的原意出发,推翻了这个“想当然”的推理,指出陈独秀是“两阶段连续革命论”。因为陈独秀认为,不管民主革命由谁来领导(即使是资产阶级领导),胜利后由谁来掌握政权(即使是资产阶级握得政权),紧接着无产阶级就应该而且能够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陈独秀的这个观点在1922年发表的文章和为党中央起草的文件中多次提出过。
但是,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太深,几十年来,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像江田先生那样认真研究陈独秀文章的原意。直到1999年3月,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召开的修改《中国共产党历史》讨论会上,唐宝林转达江田先生的观点,并问如果陈独秀所指的国民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握得政权的情况,是指俄国二月革命后的状况——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建立了资产阶级政府,但由于紧接着发生十月革命,能不能也说列宁是“机会主义二次革命论”?在场的众多权威学者才承认“不能”!然后,唐宝林又指出:现在,当我们总结苏联建设社会主义进而又瓦解的历史教训和毛泽东在建国后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教训,我们发现,在民主革命后,即使是无产阶级握得政权,在社会经济上,必须有一个长期的发展或利用资本主义经济的阶段,否则侈谈社会主义就是空想。所以,陈独秀在1923年两篇文章中的思想,不是右,反而是“左”。因为他认为社会主义革命会接着很快发生,排除了有一个漫长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1927年3月与吴稚晖辩论时,他还说中国只要20年就可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关于托陈取消派、反共产国际、反党、反革命、叛徒
陈独秀于1929年被开除出党,并被定为这四项罪名,都是因为他走上了与托派相结合的道路。但是,人们只知道陈独秀转向托派以后采取了与共产国际及党中央对立的立场,至于他究竟有什么主张,进行了什么活动,为什么是取消派、反革命,大家是不清楚的。党的决议都笼统地说他转向托派后“客观上”“走向反革命方面去了”。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几乎成了铁案。即使毛泽东在中共七大预备会议上称陈独秀是“五四运动时期的总司令”、“建党有功”时,也不得不说:“后来,陈独秀反对我们,搞成托陈取消派,走到反革命方面去了。”造成这种状况,一个重要的客观原因是,1929年陈独秀与托派结合开始,一直到他逝世,他的政治主张、托派活动以及与党的争论,都是在少数人中、极端秘密的情况下进行的;他的政治主张和某些重大的托派活动报道,也绝大多数发表在印量极少的托派油印的机关报、小册子、传单和私人通信上。这些稀少的材料原先保存在少数留存在大陆的托派骨干分子手中。但是,1952年12月23日,毛主席一声令下,全国一致行动,把大陆上的托派分子及其同情者全部逮捕后,搞了一个全国性的肃托运动,所有有关陈独秀和托派的材料被彻底清查出来,作为绝密档案,分别由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的一些有关单位严格管理。于是,陈独秀与托派结合的真相,也就封锁了起来。文革中,这些单位失控,资料管理混乱。1980年、1981年,笔者在收集陈独秀后期研究资料时,看到了这些资料,终于了解到陈独秀从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到1942年逝世的系统思想和活动状况,同时也了解到中国托派从1927年莫斯科留学生中产生,到1952年在大陆上覆灭的历史情况。
笔者在运用这些资料编辑《陈独秀后期研究资料》(内容包括陈独秀未刊文章、书信、别人写的回忆录及其他各种有关陈独秀的珍贵资料)的同时,写出了《试论陈独秀与托派关系》的论文,1981年《历史研究》第6期以3万多字的篇幅发表了这篇论文,立即引起学术界的重视。
文章以大量无可争辩的原始档案资料,叙述了陈独秀从1929年春到1942年逝世,与托派相结合、争吵、分离的复杂过程,以及在此期间他与共产党的矛盾、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和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斗争。在革命与反革命的问题上,陈独秀始终没有放弃反帝反封建和反国民党专制统治的立场,并且在他出任托派中央领导人期间,还采取了许多重大的革命行动;抗战爆发后,也作过许多抗日工作。所以不能称其为“取消派”、“反革命”。而他与共产党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反对党走上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认为革命应该像欧洲那样,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党,不能离开城市、离开工人阶级而到农村去与农民相结合;否则共产党就会农民意识化,革命就会像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那样没有胜利的希望,这自然是错误的,并且已经被历史所证明,完全是脱离中国实际的教条主义。但这个错误的性质只是革命阵营内部的思想路线分歧。
1989年,按照《试论陈独秀与托派关系》的思路,笔者写的《陈独秀传——从总书记到反对派》,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全面否定了托派时期的陈独秀是“反革命”的传统观点。1993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了《陈独秀著作选》三卷本,收录了以上陈晚年内容更尖锐的书信和文章,并且是公开发行。1995年,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了目前收录最全的《陈独秀诗集》。1989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收录了笔者所写的“陈独秀”条目和1994年出版的《中华民族杰出人物传》丛书(10)收录的笔者所写的《陈独秀传》,都取消了传统观念上的九顶帽子。1994年,《中共党史人物传》出版第51至100辑时,终于把“陈独秀”列为第一篇。
就这样,所谓陈独秀与托派相结合是“反革命”的罪名,在广大学者的心目中,已经推倒。同时,所谓“取消革命”的“取消派”和“革命叛徒”之类的说法,也不能成立。
所谓“反共产国际”原则上来说,没有错。因为中国革命应该由中国人自己来领导才能胜利,不能由共产国际在莫斯科遥控指挥。这一点,已经为中国革命的全部历史所证明。具体到1929年的中东路事件,国民党不惜以发动战争的挑衅,强行收回中苏共管的中东铁路,是企图煽动中国人民的民族情绪,进行反苏反共,削弱东北军地方武装,残害中国人民。党中央没有洞悉其奸,对这个涉及到中国人民民族利益的复杂问题,遵照共产国际的决议和指示,提出了简单化的策略口号:“保卫苏联!”这是错误的。陈独秀从中国革命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反对这个错误口号,而提出“反对国民党误国政策”口号,则是正确的。在中东路问题上的争论,是当时定陈独秀“反党、反共产国际”而被开除出党的一个重要根据。现在应该把这个问题说清楚,还他一个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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