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搜索
查看: 42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袁世凯错过了历史的机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5-11 21:1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袁世凯自小站练兵起家,创建北洋新式陆军,是继晚清名臣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的后起之秀。在顽固派看来,他是一个新派人物,并不值得信任。

戊戌变法之初,袁氏也曾经附和过。变法岌岌可危之际,由于他是新进能臣,又手握精锐,从光绪皇帝到维新派,无不寄予厚望,所以才有谭嗣同深夜密访的故事。如果袁某人按照对谭氏的承诺,杀荣禄、围颐和园,迫使慈禧太后交出权力,致变法成功,其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地位,也许不亚于日本的西乡隆盛。

但袁世凯是小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为保个人名位,他出卖六君子,致变法失败。以维新志士的鲜血染红顶子,却失去了一次在历史上的正面地位。

辛亥革命时,袁世凯又再度面临历史机遇。这次他夤缘时会,成为中华民国首任正式大总统。如果沿着共和之路走下去,不搞洪宪帝制,其在民国史上地位如何?我想也许仅次于孙中山,或相当于美国的杰弗逊,也未可知。

其时民智未开,群众没有公民意识,议员选举舞弊甚多,国会党派纷争不断。对于民主共和,老百姓还不习惯,袁大总统当然更不喜欢,希望自己一人说了算。暗杀宋教仁、镇压“二次革命”,当上终身大总统还不够——他想君临天下。

于是请出美国的古德诺和日本的有贺长雄两位国际知名的宪法学权威,考证比较中外政治制度。这两位是严肃的学者,特别是古博士一贯认为:一个国家究应采何种国体,应与本国的历史习惯与经济状况相宜。他在《共和与君主论》中说:“中国数千年以来,狃于君主独裁之统治,学校阙如,大多数人民智识不甚高尚,而政府之动作,彼辈绝不与闻,故无研究政治之能力。四年前,由专制一变而为共和,此诚太骤之举动,难望有良好结果”;“中国如用君主制,较共和制为宜,此殆无可疑者也。”但洋博士对国人影响有限,敲过开场锣鼓,还得让本国的学者名流唱戏。

知识分子无耻起来,与娼妓无异。“旷代逸才”杨度写了《君宪救国论》,又发起“筹安会”,想抢一个“开国元勋”的地位。他拉舆论界“骄子”梁启超做共同发起人不成,又耍了一点小伎俩,对大学者严复说,有学问的人不研究政治不对,蒙骗严氏上了贼船,于是全国掀起了复辟帝制的舆论总动员。

返观20世纪中国历史,袁氏失败后,民主共和制度为何长期有名无实,确有研究之必要。以当时民智国情,主张君主立宪或许不是全无道理。清室立宪未成,被革命推翻;有人曾想拥戴孙中山做大皇帝,但他拒绝了。在这个东方大国里,换了别人或许还可主张一下君宪,惟独袁大总统不行。

袁世凯身为清廷第一重臣,从孤儿寡妇手里夺了天下,自己做上民国大总统,本来不够光彩,但有“民主共和”光环萦绕,在历史上还算站得住。此时又出尔反尔,要废除共和称孤道寡。尽管是做“立宪”皇帝,但无论从封建君臣伦理到民主游戏规则,均属背信弃义,道德上已处于两难境地。自古无信不立,当时讨伐他的檄文中有“既为清室之罪人,复为民国之叛逆”一语,就是明证。

主张共和的各派反对他,前清的遗老唾弃他,连同享富贵的北洋袍泽也开始离心离德,徐世昌、段祺瑞、冯国璋都不愿向老长官叩首称臣。但袁世凯贪恋权位,爱听对扩张权力有利的话,最终丧失了对形势的判断力。他能听到的,只是各省各地、各“公民团体”的劝进声。长子克定梦想当“储君”,单独伪造“拥护帝制”的《顺天时报》送上案头,也把老子往火坑里推。直到梁启超发表《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蔡锷起兵护法,各省纷纷独立,袁的“皇帝梦”才被惊醒,但已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他声称本不想当皇帝,实行君宪是为救国家牺牲自己;称帝未成,被迫宣布撤销帝制;又恋栈不去,回头想继续当民国的终身大总统。人居然能厚颜无耻到这种地步,无非是出于一人一家的私利。

袁某人非等闲之辈,也不是没有一点新知识,但是缺乏新思想,至多只能算一个新旧之间的人物。其向西方学到的,只是先进的军事管理经验,却始终没学会政治游戏规则。其才干肯定在末代皇帝溥仪之上,但太醉心于政治权术和眼前利益,见识远不如封建时代的曹操。他是传统与现代交替的特殊历史环境造就的一介失败奸雄。

袁世凯背上千古骂名,弥留之际最后一句话是:“他害了我”。学者们反复考证所指“害”他者为谁,有说“二陈汤”的(指袁氏亲信陈树藩、陈和汤芗铭宣布独立),有说袁克定的,虽莫衷一是,但都在最亲近者的范围内。

数十年机关算尽,靠欺骗民意登上极峰;又被伪造的民意捧杀,八十三天就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可谓现世现报。

历史本不在乎当事者的人品,有时也能将小人推上前台,遂成竖子之名。只要大节不亏,尽可安贵尊荣度过一生。

伪临朝袁氏者,小人也。从小不爱读圣贤书,不明春秋大义,到老更不知珍惜自己的历史地位。历史能给一个人两次大机会,已是特殊眷顾,他却欲壑难填,连“见好就收”的民间常理都忘记了。

分明是自己害了自己,又何怨他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都市网 | 服务条款 | 开放平台 | 广告服务 | 商务洽谈 | 都市网招聘 | 都市网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 2001-2013 源码论坛 Inc.    Powered by Weekend Design Discuz! X3.2

GMT+8, 2024-12-5 08:47 , Processed in 0.074891 second(s), 18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