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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仅有的一次高调之后,复旦大学上下对拟议中的大学章程保持集体沉默。“这相当于复旦的"宪章",不容草率。”参与复旦“十二五”规划起草的一位文科青年教授近日对本报表示,订立大学章程已明确写入复旦下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应该不会匆忙出台。
据悉,包括复旦在内的26所高校被列为教育部建设大学章程的试点。
复旦先行
制定大学章程 探索依法治校
2010年12月30日,复旦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杨玉良教授告诉东方网记者,他在29日最后一次参加了学校的学术委员会会议,而在这次会议之后,复旦大学所有的党政干部都要退出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为此,学校重新界定了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权,并将在近期出台《大学章程》,实现依法治校,依学术规律和教育规律来管理学术和教育。
据杨玉良介绍,从那时开始,复旦大学所有的党政干部都不再是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员。今后学术委员会可以完全依照学术规律来管理学术,而教学指导委员会则可以完全按照教育规律来管理学校的教学。按照学校新制订的规定,学术委员会今后可以就学术问题单独召集会议,独立作出有关决议。并且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可以成为学校决策的依据。如果学术委员会的决议与学校的决策相悖,校长不能否决学术委员会的决议,只能建议学术委员会重新进行讨论。此外,不论是学术委员会还是教学指导委员会,都可以随时就某些与学校发展相关的问题,质询校长或者副校长。
业内反响
大学教改“去行政化”发出突破信号
针对复旦大学校长宣布该校正在制定被称为“复旦宪法”的大学章程,将规定校长及行政负责人退出学术和教务委员会,以此摒除行政权力对教育的过度干预一事,观察家认为,此举可以视为中国大学“去行政化”的先声,大学教改正酝酿实质性突破。
在因“行政化”日深而多被诟病的教育界,复旦的改革令人期待。
遭遇困难
行政人员对前途存在忧虑
据透露,拟议中的改革让一直在行政系统任职,没有从事过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人员,担心改革会影响到自己的职权。也让校行政系统的工作人员颇为担忧。作为教育直属高校,复旦是一个副部级单位,一些行政部门都有相应的级别。此次张扬学术的改革,让很多年轻的行政人员觉得“前途暗淡”。
官本位的传统没有改变
负责科研的一位老师向记者透露了一些奥妙:虽然课题与项目的申报、审核等是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但作为学院的日常事务,也会向院长和分管副院长汇报,并且通常是在学术委员会开会之前。而当学术委员会开会讨论时,材料叠放的顺序或项目发言的先后,都有暗示在其中,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另外,一些以学校名义申请的课题,从学校科研处派发下来后,一般由院长牵头,课题组成员也就由院长指定。当然,“院长也会考虑到平衡的问题,在一定的周期里人人有份。”该老师说,这在各个高校中早已是心照不宣的操作。
复旦另一个文科学院分管本科生教学的副院长则对记者表示,当前的改革最根本的不在于把权力交给谁,而是要建立起一套健全合理的机制。否则,当学术权力超越边界而成为“学阀”,最终也会伤害学术的发展。
行政权与学术权并未真正分离
“去行政化”一直是国内高校的共同努力,但行政权和学术权并未真正分离。教育学者熊丙奇指出,这主要是因为行政权和学术权只是表面分离,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设计,依旧是行政长官说了算。他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行政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而在于行政领导不再从事学术研究,这才是最彻底的利益回避,也就是校长的职业化。他介绍,国外的普遍做法就是校长公开遴选,以校长为首的领导班子没有学术权,只有行政权,他们的工作就是为学术服务。
熊丙奇认为,大学章程要解决的远不只是学校内部的治理问题,还应包括界定政府和学校的关系(财权、人事权)、学校和社会的关系等重要内容。为此,我国大学宪章的制订,需要清晰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权责关系,明确界定行政权、教育权和学术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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