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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安保报告颠覆“专守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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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6:1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08月06日

日本首相的私人咨询机构“安全保障和防卫力量恳谈会”4日向麻生太郎首相提交有关制订新“防卫计划大纲”的报告书,提出重新定义“集体自卫权”和“武器出口三原则”、加强日本自身防卫力等主张。

          日本媒体评论说,如果这些建议落实到新“防卫计划大纲”,将意味日本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沿袭至今的防卫政策出现根本转变。

          不过,鉴于众议院选举在即,执政的自由民主党选情岌岌可危,一旦最大反对党民主党上台,这些建议恐将遭遇冷落。     

          修改“集体自卫权”解释

          日本政府今年1月邀请相关专家成立“安全保障和防卫力量恳谈会”,以便为预定今年年底前完成的2010年至2014年度新“防卫计划大纲”提供政策参考。

          恳谈会4日向麻生首相提交“恳谈”结果,报告建议修改日本政府有关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在巩固日美同盟基础上加强日本自身防卫力量等。

          所谓“集体自卫权”,是指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受到武力攻击时,虽不是对日本的直接攻击,但日本可动用武力进行反击的权利。日本政府的宪法解释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只允许行使个别自卫权,即在本国受到攻击时行使武力。

          恳谈会以所谓朝鲜导弹威胁为例,力主修改“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报告称,如果朝鲜向美国方向发射导弹,或在公海上执行导弹警戒任务的美国军舰遭导弹攻击,出于强化日美同盟考虑,日本自卫队应该获许拦截朝鲜导弹,自卫队舰船也应能为美军船只提供护卫。

          报告提出,上述情况“应该行使集体自卫权”,为此有必要做修改宪法解释等法律准备。
          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   

        报告还以妨碍日本军事技术发展和日美协同防卫为由,要求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
        1967年,佐藤荣作内阁颁布实施了“武器出口三原则”,即禁止向社会主义阵营各国,联合国决议规定对其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以及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1976年,三木武夫内阁又对上述原则作了增补,全面禁止武器出口。此外,根据这些原则,日本也不能与外国联合开发和生产武器。

        恳谈会提出,“武器出口三原则”将使日本在全球的军事技术发展中处于落后地位,妨碍日本获得最尖端军事技术,削弱日本的防卫力量。

        报告要求在“有助于世界和平与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武器出口。在新“防卫计划大纲”出台前,报告提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突破“武器出口三原则”限制,如参与国际武器研发和生产合作、共同开发的武器部件从合作国出口至第三方、用于支持反恐反海盗等活动等。     
        构建多重安全保障体系

        报告对美国在国际安全战略上的地位做出新的评估。

        2004年制定的现行“防卫计划大纲”认为,“美国作为唯一超级大国对世界和平发挥了巨大作用”。报告书则指出,美国的单极统治已发生变化,其力量由于新兴大国的崛起而相对减弱。鉴于此,报告提出“多层次合作安全保障”概念,取代现行大纲中“多功能灵活防卫力量”概念,即构建包括日本自身努力、与盟国合作、地区合作、国际社会合作4个层面的多重安全保障体系。

         为此,报告强调,以“专守防卫”为基本理念的“国防基本方针”应该予以修正,鼓励自卫队积极参与国际维和活动,寻求制定允许随时向海外派兵的固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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