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找回密码
搜索
查看: 119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王毅向中外媒体介绍中美元首会晤情况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8-12-2 16:0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邓文龙 于 2018-12-2 16:14 编辑

王毅向中外媒体介绍中美元首会晤情况

  原标题:(国际)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向中外媒体介绍中美元首会晤情况

  新华社布宜诺斯艾利斯12月1日电(记者陈贽 王海清)当地时间18-12月1日晚,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中外记者会,介绍刚刚结束的中美元首会晤情况。

  王毅说,18-12月1日晚,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应邀同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共进晚餐并举行会晤。这次会晤是中美两国元首自去年11月北京会晤以来的再次聚会。两国元首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的深入交流,远远超出了预定时间。这次会晤十分成功,达成了重要共识,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中美关系指明了方向。

  王毅说,习近平主席在会晤中指出,中美作为两个大国,在促进世界和平与繁荣方面共同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大,合作是双方最好的选择。两国元首同意,中美关系一定要搞好,也一定会搞好。双方同意推进以协调、合作、稳定为基调的中美关系。两国元首将通过访问、会晤、通话、通信等方式保持密切交往,共同引领中美关系的发展方向。双方将适时再次进行互访。双方愿共同努力,推动两国各领域交流合作取得更多的成果。

  王毅说,双方就经贸问题进行的讨论十分积极,富有建设性。两国元首达成共识,停止相互加征新的关税。双方就如何妥善解决存在的分歧和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方案。中方愿意根据国内市场和人民的需要扩大进口,包括从美国购买适销对路的商品,逐步缓解贸易不平衡问题。双方同意相互开放市场,在中国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进程中使美方的合理关切得到逐步解决。双方工作团队将按照两国元首达成的原则共识,朝着取消所有加征关税的方向,加紧磋商,尽早达成互利双赢的具体协议。

  双方都认为上述原则共识意义重大,不仅有效阻止了经贸摩擦的进一步扩大,而且为双方合作共赢开辟了新的前景;不仅有利于中美两国各自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而且有利于世界经济的稳定增长,符合各国利益。事实证明,中美之间的共同利益大于分歧,合作的需要大于摩擦。只要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精神,照顾彼此关切,以平等的态度认真对话,就可以找到合作共赢的解决问题办法。

  双方还同意采取积极行动加强执法、禁毒合作,包括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控。中方迄今采取的措施得到了包括美国在内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中方决定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并启动有关法规的调整程序。

  王毅表示,中方重申了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美方表示将继续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双方就朝鲜半岛问题交换了意见,中方支持美朝领导人再次会晤,希望美朝双方相向而行,照顾彼此合理关切,并行推进半岛完全无核化和建立半岛和平机制。美方赞赏中方发挥的积极作用,希望同中方就此保持沟通与协调。

  王毅最后指出,通过这次重要会晤,两国元首为妥善解决中美间存在的问题、推动中美关系发展作出了规划,指明了方向。我们双方将按照两国元首确定的原则和方向采取积极行动,相向而行,相互尊重,聚焦合作,管控分歧,推动中美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更多、更好地造福两国和世界人民。(完)

责任编辑:吴金明



华成旅行社  欢迎来电咨询:

电话:03-3833-9823  / 03-5688-1863
FAX :03-3833-9873  / 03-3834-5891

SOFTBANK电话:080-3398-4381   担当:小郭  微信号:08034162275
SOFTBANK电话:090-2172-4325   担当:小于  微信号:TYOSCL4325
SOFTBANK电话:080-3398-4387   担当:小李  微信号:huacheng4387
SOFTBANK电话:080-3398-4362   担当:小何  微信号:huacheng602
SOFTBANK电话:080-3084-4389   担当:小马  微信号:huacheng858

http://www.kaseisyoji.com/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1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都市网 | 服务条款 | 开放平台 | 广告服务 | 商务洽谈 | 都市网招聘 | 都市网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 2001-2013 源码论坛 Inc.    Powered by Weekend Design Discuz! X3.2

GMT+8, 2024-11-29 21:46 , Processed in 0.139546 second(s), 19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