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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汇总天皇退位法大纲 不再称天皇为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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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7 11:5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7年04月27日

中新网17-4月27日电 据日媒报道,日本政府本月26日汇总了包括把实现天皇退位的特例法案名称定为《有关天皇退位等皇室典范特例法》等的法案主要内容。日本众参两院议长向各党派出示。

  据悉,日本政府及执政党原先希望将法案名称中的“天皇”表述为“天皇陛下”,但最终顾及了支持“天皇”表述的民进党的主张,恢复使用了国会见解的表述。日本政府将加紧起草法案纲要,计划在5月长假结束后在各党派代表的全体会议上出示。

  报道称,日本政府最快将于5月19日在内阁会议上批准,力争在本届国会期间使其获得通过。在向各党出示之前,众参两院正副议长进行了磋商,同意了法案主要内容。

  有关法案名称,日本民进党要求沿用两院议长3月汇总的国会见解内容,认为要明确成为今后天皇退位之际先例,应使用“天皇”的表述,而非“天皇陛下”。

  有关当初草案中对于天皇从事公务等活动的“操劳”表述,也向重视国会见解的民进党作出让步,改为“心情”。即“国民对天皇的心情予以理解、抱有同感”。有关今后天皇对于履行公务等感到困难的现状,将“感到操心”换为“深感挂心”。

  在以政令决定成为天皇退位日的特例法施行日时,明确规定日本首相须听取皇室会议的意见。把施行日设在不超过公布之日起三年的范围内。

  此外,将在日本《皇室典范》附则中设置特例法的依据规定。具体做法是,在特例法附则中规定“在《皇室典范》附则中加入,作为典范特例规定有关天皇退位的特例法与典范成一体”。政府不会另外提出典范修正案等,将仅向国会提交一部特例法案。

  有关伴随新皇即位制定新年号的政令,决定不将其作为决定前必须征求民意的对象。

  有关国会见解中提及的2016年8月天皇的“发言”,以有违反禁止天皇参与政治的日本《宪法》规定的可能为由未明确写入。

  围绕日本政府制定法案主要内容,自民、民进、公明三党在工作层面事先就内容进行了探讨。不过,民进党认为很多部分与国会见解有异,进行了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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