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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药审批将更严格 仿制药将开展一致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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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1:3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中国网

2017年01月25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月25日(星期三)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吹风会,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介绍《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是实录:

  健康报记者:刚才听了王贺胜主任对《意见》的情况介绍,我们大概了解了这个《意见》在药品生产流通以及各个环节的政策框架。请问《意见》出台实施将给老百姓(44.160, 0.42, 0.96%)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变化或者好处?

  王贺胜: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针对目前我国药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药品价格虚高等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个《意见》以问题为导向,从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全流程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

  《意见》出台,认真贯彻落实之后,将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具体讲有四个方面:


  第一,药品的质量更加安全。这次出台的《意见》采取了很多措施,要严把药品质量关。比如在新药审评审批上更加严格了,对已上市的仿制药要开展一致性的评价,要加强药品生产的质量监管,推动落后企业退出等很多措施,通过措施实施,保证药品质量更加安全。

  第二,药品价格更加合理。通过推行“两票制”,开展药品价格谈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的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第三,药品供应更加有保障。通过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健全城乡药品的流通网络,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让群众用药更加方便快捷。

  第四,药品使用更加规范。通过破除公立医院的以药补医机制,落实合理用药制度,发挥药师作用,强化医保对诊疗行为和医药费用的监管,促使药品的使用更加规范合理,让药品回归治病的功能。

  从这四个方面会给老百姓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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