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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1960年曾就核武器入境达成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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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09:1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6月1日
        据日本共同社31日报道,4名日本前外务省事务次官在接受该社采访时承认,日本和美国1960年修订日美安保条约时曾就美国核武器进入日本境内达成密约。

  报道说,这一密约文件一直由外务省历任事务次官等核心官员管理和交接传承,并曾告知过桥本龙太郎、小渊惠三等部分首相和外相。

  报道说,美方在修订安保条约时关于“运进”核武器的解释仅指“地面部署”,而搭载核武器的舰艇和飞机进入日本港口或机场则不属于需要日美间“事前商议”的“运进”核武器。当时的岸信介内阁也默认了这一点。但在条约修订后上台的池田勇人内阁却在国会答辩中表示,搭载核武器的舰艇停靠日本港口也属于“运进”核武器,应按安保条约的规定进行“事前商议”。

  报道说,1963年4月,担心密约作废的美国驻日大使埃德温·赖肖尔与时任外相的大平正芳举行会谈,要求确认搭载核武器的舰艇和飞机进入日本不属于“运进”核武器。大平正芳这才第一次知道有密约存在。他对此表示同意。这一事件的经过和上述解释被用日语明确记录在外务省的内部文件中,并在外务省北美局和条约局(现国际法局)存档。

  报道援引一名曾见过这份文件的前事务次官的话说,他上任时从前任次官那里听说了日美间关于核武器存在不公开的协议一事,并将此事向后任次官做了交接,“这是一个重大秘密”。另两名前事务次官承认,密约内容曾被告知过前首相小渊惠三等受到外务省信赖的政治家,而要把密约内容告诉谁则由外务省官僚选择决定。第四名事务次官承认自己为在国会接受质询时一直作出与事实不符的答辩而感到羞耻。

  共同社报道说,作为当事人的前事务次官们承认密约被有组织地管理并被告知一些首相和外相,这还是第一次。日本政府面临做出解释的压力。

  日本政府在核问题上一直坚持“不制造、不拥有、不运进核武器”的“无核三原则”,但一直以来有传言和报道称日美在核问题上存在密约,美方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公开的档案文件也佐证了这样的说法。然而日本政府却一直坚决否认密约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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