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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中国外逃官员1万多人 携带款项达8000亿
2014-11-07 23:53:01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陈锋
APEC助力“猎狐行动”
本报记者 陈锋 北京报道
虽然按照惯例,历届APEC一般都讨论经济议题,但在中国日益深入的反腐败大背景下,此间召开的2014年APEC会议设置了反腐议题。
本次APEC最后一次高官会14-11月6日在北京闭幕。APEC秘书处执行主任艾伦·博拉德当天在吹风会上透露,各经济体成员同意加强反腐信息共享,APEC最后一次高官会已将APEC反腐“北京宣言”提交即将举行的双部长会议。
这标志着,由中国主导推动的建立国际反腐合作新平台的议题,在程序上再向前推进一步。按照惯例,会议宣言(即“北京宣言”)将在各经济体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闭幕后发布。此前,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中国APEC发展理事会理事长张力军先后透露,反腐宣言将是本届APEC会议的重要成果之—。
中国知名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表示,国际反腐网络的建立,表明国际社会对中国反腐败工作的支持,有利于中国反腐工作向纵深推进,贪官或其他犯罪嫌疑人企图在所谓“法外之地”藏身的空间也将越来越小。
北京反腐宣言
十八大以来,中国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落马贪官人数众多。但与此同时,一个尴尬的问题却无法回避——大量外逃贪官在境外逍遥。
到底有多少贪官外逃海外?中国官方尚无确切数据披露。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披露,2008年至2013年5年间,共抓获外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而一项发自于央行的课题报告称,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党政干部、国企高管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万多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交涉力度,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中国官方在今年启动“猎狐2014”专项行动,从2014年7月22日起至2014年底,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截至今年9月底,被抓获回国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超过100人。
国际追逃主要依赖引渡。截至今年7月底,中国已与38个国家缔结双边引渡条约,但签约国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中国与大多数西方国家未签订引渡条约,这也导致大量贪官首选欧美国家作为外逃去处。
这也是中国搭建APEC反腐国际合作平台的初衷。“北京反腐宣言提议最早来自于中国领导层。”博拉德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博拉德表示,北京反腐宣言将会就共同打击贪腐的一些原则作出声明,同时将建立一个APEC各经济体司法部门共享信息机制,各经济体司法部门可以在APEC地区跨境传递腐败案件信息,如果必要,可以跨境对贪腐案件进行追踪。
推动反腐合作
与中国国内反腐治贪工作势如破竹相比,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亟待加力。如何通过APEC会议推动此项工作前行,早已纳入决策者案头。
今年,中国担任APEC轮值主席国,中国监察部则担任反腐败工作组主席。8月6日至22日,APEC第三次高官会及相关会议在北京举行。其间,多场会议均设置反腐议题。
8月13日,由监察部主办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反腐败工作组第19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职权范围》等文件。这意味着,由中国主导推动的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架构基本成型。
据报道,会议一致同意加强在拒绝避风港、腐败人员缉拿归案和腐败资产追回等方面的务实合作,进一步打击腐败和商业贿赂。
本月初,本届APEC会议召开最后一次高官会,各经济体成员商议并讨论了APEC反腐“北京宣言”,并决定将此宣言提交双部长会议。在稍早前的一次吹风会上,博拉德表示,中国和美国都提出了反腐败的倡议,这得到APEC成员的积极支持。他还透露,即将发布的反腐“北京宣言”会对跨境合作问题做出制度安排。
中国外交部及APEC发展理事会官员此前也透露,反腐是此次APEC会议讨论的议题之—。外界预料,在领导人非正式会后将发布“北京宣言”。不过,外界所称的“北京反腐宣言”作为会议宣言一部分,是否单独成篇尚不可知。
“中国目前反腐力度很大,我们希望主要成员经济体对中国的反腐给予更深入的配合,在区域内部也能形成一个反腐共识,在引渡贪官、追逃经济犯罪分子等方面,都需要亚太经济体的配合。”张力军说。
林喆表示,中国提倡的在APEC框架下加强国际反腐合作的议题若以共同宣言的方式发出,将彰显各经济体成员国一致打击腐败和国际犯罪的态度和决心,也是国际社会对中国反腐工作的支持。
弥补反腐链条空缺
在专家看来,在APEC会议框架下,推动各经济体成员国加强反腐合作,是中国完善反腐治贪链条空缺的重要内容。
国务院新闻办2010年末发表的《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称,中国已与68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06项各类司法协助条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签署了检察合作协议。截至今年7月底,我国已与51个国家签订含有刑事司法协助内容的条约,与38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
专家指出,依据国际法,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除非签订了引渡条约。而现实的情况是,中国与多数西方国家没有签订引渡条约,主要是因为中国有多款死刑条款。
林喆表示,没有引渡条约,两国虽然均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成员,可以援引相关条款开展合作,但会面临很多限制。比如政治犯罪例外原则、死刑不引渡原则等。
最近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针对包括集资诈骗罪在内的死刑条款进行修改审议。对此,林喆表示,随着中国法律中有关罪名去除死刑条款,将进一步扫清国际引渡中有关国家的顾虑和障碍,有利于未来的反腐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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