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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闭症儿童拟享残疾人福利
2013年06月04日 14:17
来源: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汪红)记者昨天(2013年06月03日)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获悉,我国已开始着手制定《儿童福利条例》,以进一步维护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的基本权益。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不久前表示,当前我国儿童福利领域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较多,但衔接整合不够。
现行规定对困境儿童的保障缺乏系统安排,且已有法律法规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程序性规定,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不强。亟须通过制定儿童福利法规,整合与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政策。
有利于困境儿童保护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虽然近些年来我国儿童福利制度的发展取得很大进步,但儿童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遭受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这反映了政府在儿童保护的干预方面仍有空白,困境儿童的保护机制仍然不健全。
《儿童福利条例》的着手起草,表明政府将儿童福利制度的构建列入了法制化的进程。通过法律固定儿童福利发展的成果,解决儿童福利领域的问题,指明儿童福利制度的发展方向,将填补我国儿童福利领域立法的空白,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
孤独症儿童纳入保障
记者还了解到,国务院就《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该条例的制定是为了符合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义务教育法》等上位法律以及我国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要求。
佟丽华说,该条例体现了在保障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儿童受教育方面的重要进步。
送审稿将保障的残疾人群体范围扩大,由传统的视力、听力和言语残疾和智力残疾,实践扩展到脑瘫、孤独症、自闭症、多重残疾等残疾类型。
这将比较常见的脑瘫、孤独症等儿童的教育纳入了法规保障范围。
同时,送审稿特别提出了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突出解决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存在的困难,尤其重要的是规定了残疾儿童的家庭教育和康复,明确了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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