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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四年才发现求婚戒指是假的 妻子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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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6 12:17: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05月16日 08:34 来源:现代快报
     一名女子起诉至南京市溧水县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提及离婚的原因,女子觉得最不能忍受的是,当初丈夫送给她的金戒指、金项链等首饰,竟然全部是假的。此案开庭时,女子的丈夫则说,首饰虽假,但代表真心一片。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

  提起自己的恋爱过程,蒋女士说丈夫刘某当时是用一堆金首饰疯狂地追求自己。蒋女士说:“2005年初,我经别人介绍跟他认识了。仅仅过了几天,他就给我买了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镯等,疯狂地求爱。”就这样,蒋女士答应了,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于2005年年底登记结婚。蒋女士说:“结婚之后夫妻感情尚可,但是我并不真正了解他。”

  2007年,蒋女士生下儿子,但是她却发现,丈夫一直不好好上班。“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常赌博。”蒋女士说,“经常有无业人员打电话到家里来让他偿还赌债,甚至威胁我。”蒋女士介绍,从2008年开始,刘某就离家外出,然后两人就分居生活。最近,蒋女士跟一些关系较好的朋友谈心时,朋友查看了当初刘某送给蒋女士的金首饰,全是假的。

  蒋女士一开始不敢相信,为了证明真假,便拿到金店鉴定。结果让蒋女士大吃一惊,所有金器无一是真品。蒋女士说:“这说明他对我一直是假心假意,骗取了我的爱情,骗了我4年时间。”蒋女士欲哭无泪,对丈夫彻底失去信心,便起诉至溧水县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儿子的抚养权。   

  开庭的时候,刘某在法庭上说:“我承认求婚时买的是假金器,但我没有那么多钱,我也是无奈啊。”刘某强调:“金器虽假,但我对妻子是真心的。最起码,我买假金器,比不买假金器好,说明我对她还是有这份真心的。”面对妻子的离婚诉求,刘某说:“我与妻子从相识到结婚时间长达4年,互相非常了解,感情基础很好,婚后和睦相处,特别是生育儿子后感情更好,我对待岳父岳母也很尊敬。请求法院多做和好工作或判决不准离婚,我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尊重,以维护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蒋女士和刘某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较好,并生育儿子,双方应珍惜。现蒋女士要求离婚,刘某不同意,双方为琐事发生纠纷,只要妥善处理好家庭矛盾,双方就能和好。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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