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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因何痛下决心要全国“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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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17:1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83年2月8日,中顾委主任邓小平到无锡视察工作,接见了在无锡休养的中顾委委员江渭清及省、市负责人。江渭清向邓小平汇报说:“现在经济发展,政治稳定,但社会治安情况很不好。城市里女工晚上不敢上班,好人怕坏人,这样下去不得了!这件事情,只有你老人家下决心才行。”当邓小平征求江渭清的意见时,江渭清说:“调查研究,半年准备,打几个战役,一个战役打几仗,该抓的抓,该杀的杀,还有的押送边疆改造。犯罪分子最怕杀头,还有怕吊销户口发配边疆。”

   
  那么,究竟是什么事件促使邓小平痛下决心,做出这一决策的呢?有人说,是缘于河北省唐山市的“菜刀队”;也有人说,是由一名外国女记者在北戴河的沙滩上被强奸引发的;还有人说,1983年的这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的直接导火索,是这一年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今牙克石市)的“六一六”案件。

   
  1983年6月16日,在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8名十几岁的社会闲散青年无事生非,酒后滋事,残忍杀死了27名无辜者,其中包括75岁的老人和2岁的幼儿,并有多名女青年被强奸、轮奸。这帮犯罪分子同时还犯有抢劫罪、爆炸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起极为罕见的特大凶杀案,在当地引起巨大的混乱,震惊全国,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一时间,当地及周边地区谣言四起,人心惶惶,以至于人们对到喜桂图旗办事都心有余悸,在火车站不敢出站台。虽然被害者的亲人和当地广大人民群众集体上书,要求把所有罪犯全部处以死刑,但经审判后只有两人被判处死刑(其他罪犯都不够判处死刑的法定年龄)。

   
  “六一六”案件震惊了中央领导。此后,邓小平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果断做出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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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打, 是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一连串严厉打击运动的简称,发起者是邓小平。共有三次严打运动83年严打、96年严打和2001年4月开始的“新世纪严打”。官方定义为“既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轻刑化”政策,刑罚又要总体重于西方,要有节制的从严、从重”。所以中共的严打被“西方”国家以及人权组织看来打击的刑罚过重了。原来主要是针对于偷抢以及对“流氓罪”的严打,近年来变成了“扫黄打非(非法)”活动。原来主要是针对于偷抢以及对“流氓罪”的严打,这次严打其间造成很多冤假错案至今未得到平反。

    1983年严打

    在当时“偷一元钱判死刑”。在当时“偷一元钱判死刑”。“耍流氓”有的被判死刑的,有的被判几十年监禁的,还有的被“发配”到边远地区关起来劳改的。“耍流氓”有的被判死刑的,有的被判几十年监禁的,还有的被“发配”到边远地区关起来劳改的。朱德最小的亲孙子在此期间,因为“耍流氓”直接被枪毙,这条消息在当时社会上引起很大轰动。

    2004年严打

    2004年4月初,中共中央根据中国当前社会治安面临的严峻形势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尽快改变社会治安面貌。随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和中国各级政府立即开始部署,新一轮“严打”在中国范围内掀起。此次“严打”斗争的重点是:“严格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黑帮团伙、暴力和盗窃三类严重的治安犯罪。权威的司法官员和法律界专家认为,这次“严打”与整治并重,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将着重解决导致犯罪的深层次问题,标本兼治,目标就是使中国当前“严峻的”治安状况得到根本性好转。


1983年7月16日,新任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向党中央递交了《关于发挥专政职能改善公安装备的报告》。7月17日,刘复之到了北戴河。18日,他向王瑞林(时任邓小平秘书)询问小平同志看到报告没有,有什么指示。王瑞林告诉他:“小平同志正要找你,有意见同你谈哩。”7月19日上午,刘复之应约来到邓小平住处,彭真陪同接见。邓小平开门见山地说:“为什么打击刑事犯罪搞不起来?那一次政治局会议讨论打击经济犯罪问题,讲到从重从快从严时,有同志冒了一句,说还要搞准。我说,没有准不准的问题,经济犯罪就是经济犯罪;打砸抢的、抢劫的、杀人的,有什么准不准的问题?是下不了手!”邓小平批评了公安部呈上的报告:“这样四平八稳,解决不了问题嘛。毛病就在于你们后面讲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稳稳当当的,就不能解决问题。”邓小平要求必须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态度非常坚决。他系统地谈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步骤和措施。

   
  他说:“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比如说北京市,流氓犯罪集团到底有多少,有哪些人,是不难搞清楚的。像彭真同志讲的,找老民警当顾问,调查调查,情况就清楚了,就可以组织战役了。一次战役打击他一大批,就这么干下去。我们说过不搞运动,但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还必须发动群众。动员全市人民参加,这本身对人民是教育,同时能挽救很多人,挽救很多青年。发动群众,声势大,有的罪犯会闻风跑掉,那也不要紧,还有第二次战役可以追回来。”邓小平说:“最近有的城市抓了一批犯罪分子,形势有好转。当然,这还只是一时的现象。那些犯罪分子在看风向,看你下一步怎么办。如果还是软弱无力,处理不严,坏人的气势还会长上来。”邓小平果断地说:“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包括杀人犯、抢劫犯、流氓犯罪团伙分子、教唆犯、在劳改劳教中继续传授犯罪技术的惯犯以及人贩子、老鸨儿等,必须坚决逮捕、判刑,组织劳动改造,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还要不断地打击,冒出一批抓一批。不然的话,犯罪的人无所畏惧,十年二十年也解决不了问题。1975年处理铁路问题时对帮派分子,我说现在不抓人,把他们调开。'四人帮'说不行。我说凡是帮派头子,有一个调开一个,再出一个再调开,一天调一个,一年调三百六十五个。这个话传下去以后,铁路上的秩序马上就好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不采取这样的办法不行。”

   
  邓小平强调:“解决刑事犯罪问题,是长期的斗争,需要从各方面做工作。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痒,不得人心。我们说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要讲人道主义,我们保护最大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先从北京开始,然后上海、天津,以至其他城市。只要坚持这么干,情况一定能好转。”

   
  邓小平的这篇谈话,明确地解决了政法干部的忧虑,如会不会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会不会发生新的冤假错案?会不会变成搞运动了?邓小平高瞻远瞩,准确把握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内在关系,教育政法战线干部要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大局,而“严打”要作为维护大局的一个重要措施来看待。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只会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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