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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场:什么是“甜官”和“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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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2:2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12-03
     核心提示:同河泊所官一样,这些小坝官、小税官、小专卖管理官等,都没有品秩。甜头肥水有多少,就看各人的良心和“本事”了。与“甜官”恰成对照的是“苦官”,那就是驿官,即掌管地方邮运和官办招待所事务的官员。文章摘自《天下衙门》 作者:完颜绍元 出版:中国档案出版社

徐珂汇编《清稗类钞》里,辑有这样一则故事——

雍正年间,内阁里有个小办事员(供事)蓝某,上班做事很巴结。雍正六年(1728)元宵节晚上,同事们都回家过节去了,只有他一个人留在机关里,对月独酌。正喝得带劲,突然有个冠服华丽者闯了进来,蓝某当他是内廷值班官员,前来巡查的,忙站起迎接,还请他一起喝酒。来人欣然就座,问他当什么官。蓝某说:“不是官,是小小的供事。”来人问了他的姓名后,又问具体做哪些事,有多少同事,都上哪去了。蓝某说,供事做些收发文牍之类,有同事四十余人,现在都回家过节了。来人问:“那你为什么留在这儿?”蓝某说,“朝廷公事綦重,若人人自便,万一事起意外,咎将谁归?”来人又问:“做供事有好处吗?”蓝某道:“将来差满,有希望选一个小官做。”来人问:“小官有乐趣吗?”蓝某笑道:“假如运气好,选做广东河泊所的所官,那就是大乐趣了!”来人不解:“为什么称大乐趣呢?”蓝某道:“那个河泊所近在海边,舟楫来往,多有馈送呀。”来人听罢连连点头,又喝了几杯,才告别而去。

一夜无话,第二天大臣们去金銮殿上早朝,清世宗(即雍正)和大家谈完公事后,忽然问道:“广东有没有河泊所?”大臣们说:“有啊。”清世宗道:“可以内阁供事蓝某补授河泊所官。”大臣们磕头领旨,退朝后都惊诧莫名,还从来没听说皇上“钦点”河泊所官的,何况那么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供事姓名,又怎么会“上达天听”呢?于是托一位小太监仔细打听:原来,昨天晚上那位去内阁查夜的人,就是清世宗!

一会儿,皇上钦点蓝某人为广东河泊所所官的圣旨,被送到内阁。蓝某领旨后喜得打跌,同事们也都羡慕不已。

这又是一种“未入流”的小官,可是有甜头可尝,所以叫“甜官”。像这种均属州县长官统属指导的“甜官”共有多少名目?我们以明代的州县官署编制为例来看看——

河泊所官,专门管征收渔税;闸官、坝官,专门管水闸水坝的启闭蓄浅。洪武十五年(1382)时,“定天下河泊所凡二百五十二”(《明史》卷75),一年可征税达粮5000石(折合计算)以上的河泊所,设官3人,1000石以上的设官2人,300石以上的设官1人。

税课局大使,专管商贾、侩屠、杂市类常税征收。

批验所大使、副使,专管茶叶和食盐专卖。

同河泊所官一样,这些小坝官、小税官、小专卖管理官等,都没有品秩。甜头肥水有多少,就看各人的良心和“本事”了。

与“甜官”恰成对照的是“苦官”,那就是驿官,即掌管地方邮运和官办招待所事务的官员。以明朝为例,综合性的驿站至少每个州县都有一所,此外还普遍设置急递铺;若是地处交通干线通衢大道,还有专门的水驿、马驿、递运所等。如黄州府所辖一州七县中,共有急递铺101处,每处均有厅房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邮亭一座,铺门一间,牌门一座,墙垣一围,桌椅什物俱全(弘治时《黄州府志》);水驿和马驿的设置以里程分段,以预备马匹和船只的数量区别规模;递运所是运送军需物资和贡物的专线,弘治十年(1497)时,全国有递运所324处。驿、递、所三个系统,相对来讲都是独立的,各司其事,但三个系统之基层主管即驿丞、铺司和递运所大使、副使,却都是官员中的起码货,并且全受州县长官统辖。

驿官类的职掌,按明朝制度规定,是“典邮传迎送之事;凡舟车、夫马、廪糗、庖馔、稠帐,视使客之品秩,仆夫之多寡,而谨供应之”(《明史·职官志》)。一听就知道是侍侯人的苦差使,所以当时人就有“秩莫卑于驿官,事莫纷于邮务”的说法(刘广生主编《中国古代邮驿史》)。特别是那些王公贵族、达官显宦辈,不仅不把驿官当官,甚至也不把他当人。还是以明代为例,曾发生过多起住驿官员打死驿丞的事。如正统五年(1440),陕西右参政郝敬乘传过华清驿,驿丞张耕野刚巧不在驿馆,郝敬大发雷霆,派随从去他家里将其捆绑来,殴打至死。
当然,话说回来,所谓“苦”官,也是指大体状况而言。据《西园闻见录》载,明朝时委派驿丞,有上、中、下三缺之分,上缺是指有油水可捞的肥缺,约占全国驿站的十分之一二;中缺约占十分之三,指条件一般的;下缺则是的的确确的苦差,要占到十分之六。明代著名的理学大师王阳明,就当过贵州龙场驿的驿丞,因为他得罪了权宦刘谨,所以把他贬到这苦缺上来尝尝滋味。史书或古代小说上,往往把“降五级使用”当成笑话,试想一个七品芝麻官连降五级,不就是降到平民百姓中去了,还怎么“使用”呢?其实,这至多只能说是吏部在“议处”时给当事人开的玩笑,因为九品十八级以外,还拖着这么一串“未入流”的尾巴,让你当个驿丞,不正是连降五级后依然留在“官”员的范围内“使用”吗?正德时,浙江道监察御史周广上疏,切谏明武宗,结果先被贬为怀远驿丞,再被贬为竹寨驿丞,这也是一种惩罚手段。

既然驿丞的差使如此卑微,何以照样有人愿干,而不赶快辞掉呢?这其中当然有原因可寻:一是任期满了有可能升迁;二是这差使固然低贱,但也有讨好的机会;第三,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纱帽底下无穷汉”。有意想生发的,哪怕是苦缺,也能赚它几票。清人何刚德所著《春明梦录》中,就谈到这其间的一些诀窍,原来凡有资格居住驿站的官员,都有兵部发给的勘合作凭证,每住一站,都得印结,注明“照例供应夫马,并无额外多索”,以后还要缴还。不额外多索是不可能的,这笔费用照例是地方财政负担,而刁滑一点的驿丞之本事,就是一边尽可能把额外多索的账面报得高一些,赚取报账和实支之间的差额,另一边就是尽可能利用出结这道手续,对付住驿官员及其随从的过分勒索。如此,人虽辛苦,油水也还有些。

比较起驿丞迎往送来、周旋奉承之卑微,巡检可就威风多了,故名之“辣”官。

考诸中国古代官制史,巡检这个官职最早出现在宋朝,主要置于沿边或关隘要地,多数都是武职,有管辖几个州县交接处治安的,也有仅以一个州县为范围的,但都属州县主官统领。到了金元时期,巡检的治管范围一律限于一县之境,一般都是在偏离县城的乡津、集镇、要冲、关隘等处设巡检司,职掌缉捕盗贼、盘诘奸伪、警备不虞。明清依旧保存了这个制度,惟品秩益加下降,元代时巡检是秩九品,明朝时无论是巡检还是副巡检,都为从九品,这以后还有以“未入流”充巡检的。

何以这个总在秩末流外之间徘徊的区区巡检,会有超越一般同僚小官的威风呢?这里面主要有两层原因:

其一,习惯上,巡检司具有县衙门派出机关的性质,可以经管处理本管区的次要事件,很有点“小正堂”的威势,尤其是在乡下人面前抖起来,更是了不得。比如宋代《名公书判清明集》里,收有好几篇申饬巡检骚扰农民的移文,文中提到一个“日来妄作渐著”的周巡检,催科的事他也去伸手,诉讼的事他也去插脚,“乃至差人,便至亲出”,“遂致一家之四人无辜而被执,一乡之内,四邻望风而潜遁。”气得上司骂他说,“今观此讼之兴,特田野小(民)唇舌细故,此等讼州县无日无之。若事有大于此者,则凶声气焰又当如何?”这还是宋朝时的情况。明清时更了不得,据《明史·职官志》载,洪武十三年(1380)二月,朱元璋曾对天下巡检“特赐敕谕之”,有了这样一把“尚方宝剑”在手,恐怕连他的上司也不能随意责怪了。

其二,巡检司还有一个置在要津的地利之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借“盘诘奸伪”、“验查路引”以行把持,许多巡检还兼有收税的差使。实际生活中,巡检司之“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淫威不仅要在普通行旅客商跟前耍耍,有时连过往公差也要被他敲几竹杠。以一个赴任的官员为例,随从中常免不了顺路做一点捎带走私生意的,沿途逢驿打尖,驿丞只有服侍的份儿;可碰到巡检司就不同了,他的责任是检查,寻点儿麻烦出来并不费事。《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收有一篇《追请具析巡检》,起因便是雁ND037镇巡检赵忠翊搔痒儿搔到本路上司的头上,上司移文州县主官痛骂:“雁ND037一镇,最为横逆。近日采石解头子钱赴本司,亦为所夺拘下。以一路监司之钱,犹恐如此,则其劫夺民财,肆无忌惮,江面之被其害可知矣!今乃敢有所挟,以凌侮本司,其无状益甚。”最后要州县马上让赵忠翊亲自到自己这儿来解释清楚,并请“别差请强官权(代理)巡检及监务”。其实仔细琢磨,不难嗅出这笔被赵巡检扣下的“头子钱”中必有隐私味儿,而那位“本司”一方面不得不用一级压一级的办法,让该巡检所在地方州县长官出面以施加压力,另一方面,追请赵巡检本人“赴司具析”的要求,也蕴含了当面交易的暗示。

巡检之“辣”,当然又是和他可以随时采取“捕盗”、“警奸”等军警性质之手段相联系的,只要查明确实是在尽其宦家鹰犬的责任,做得再毒辣些也不要紧。比如清人陈康祺《郎潜纪闻》中,就记过这样一件史实:乾隆皇帝巡行热河,有个叫张若瀛的巡检,负责本地段的警备。某太监自恃是天子扈从,沿途滋扰,张若瀛劝了他几句,做“老公”的哪里会把个小小巡检放在眼里,遂咆哮痛骂。张若瀛盛怒之下,马上让手下人将其捆起,痛加大杖。直隶总督方某听说后差点没昏倒,惊呼“张某疯矣!”马上具章弹劾。可是乾隆皇帝不这样看,反而认为张若瀛是个忠诚守职的人,下旨越级提拔为知县。

所谓“咸”官,实际上是一个“淡”字转化而来。州县衙门里还有专管宗教事务的僧会司、道会司,有专管医药事务的医典科(州)、医训科(县),有专管天文气象测定预报的阴阳训术等。按制度规定,这些机构全都“设官不给禄”,故谓之曰“淡”(《明史·职官四》)。怎样才能做得有点儿滋味呢?便要学猴儿偷盐,所以又叫“咸”,办法就是利用职权拿好处。比如古时国家为了保证劳役征发和赋税征收,对于出家为僧尼为道冠的数字,都有限额,按比例分配到各个县里,这度牒名额便在僧官道官的手里攥着,申请出家者能不行贿通融?出家之后,寺庙道观杂祠中的种种事务,以及和俗人的纠纷交道,也归僧官道官们过问,他可以拿世俗法律压僧道,也可以拿“宗教政策”去压俗人,这一把天平往哪儿倾斜,砝码就是他的“禄”了。要想开溜去游方挂单吗?对不起,也得先到县衙门僧会司道会司里来开“介绍信”,否则跑到哪里都得给逮起来。再比如医官,本书前述《衙前自古好景观》里,对于其凭借公立医院身份出诊赚钱收礼,已有介绍,其实他们还有代表政府行使医药行政权力的一面。植杏办诊所也罢,悬壶开药铺也罢,出门去当游方郎中也罢,审批的权力全归这医官掌握,总也有尝点咸味儿的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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