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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称公认珠峰高度由印度测出不符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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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10:15: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5月7日
       针对部分新闻媒体关于“世界各国曾经公认的珠穆朗玛峰的高度为8848.13米,由印度于1954年测量得出”的报道,中国国家测绘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维森6日申明,这些报道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李维森强调,原珠穆朗玛峰8848.13米的海拔高度是由中国人于1975年测量和发布的,并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公认。各有关方面当前应使用2005年国家测绘局经国务院授权发布的珠穆朗玛峰岩石面海拔高程8844.43米的新数据。

  珠穆朗玛峰是世界最高峰,位于中国与尼泊尔边境,长期为世人所关注。

  李维森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测绘局(总局)、总参测绘局等机构在20世纪60至90年代,对珠峰峰顶海拔高程进行了多次测量。1975年,国家测绘局在1966年至1968年测量的基础上,对珠穆朗玛峰进行了第三次测量。

  此次测量是在珠峰测高历史上第一次竖立测量觇标,并综合利用三角、导线、水准、天文、重力、三角高程等测量方法,计算出珠峰峰顶海拔高程为8848.13米,并向世界公布。直到2005年前,国际上一直公认并沿用8848.13米作为珠峰的海拔高程。

  李维森说,新闻机构不可以随意发布类似珠穆朗玛峰高程的信息。珠穆朗玛峰高程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地理信息数据,依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公布。

  国家测绘局2005年经国务院授权发布的8844.43米的珠穆朗玛峰高程新数据具有严密的科学性、严格的法定性,行政管理、新闻传播、对外交流、公开出版的地图、教材及社会公众活动中均应使用该数据。

  李维森表示,希望各新闻机构自觉遵照《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珠穆朗玛峰高程新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地报道中国珠穆朗玛峰高程测量历史,维护国家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权威性和一致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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