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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7日
黑客侵入北京联众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计算机系统,盗取大量游戏用户账户名和密码后转卖。昨天,转卖被盗账户的被告人李良等4人,分别被海淀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11年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和1.1万元,对被害单位的损失进行退赔。
25岁的被告人李良是四川省一所大学的在校学生,另外3名被告人均是无业网民。2008年11月,陈震(在逃)利用黑客程序侵入海淀区北京联众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计算机系统,盗取大量联众游戏用户的账户名和密码(账户内有“联众币”160万个),后陈震伙同被告人李良将这些账户名和密码层层倒卖给另外3名被告人,并在淘宝网上销售给玩家,这些玩家随即冒名登录联众游戏账户,使用账户内的“联众币”消费,并将消费物转移到自己的联众账户。经鉴定,160万个“联众币”价值16万元。开庭时,4名被告人均表示自己是销赃而不是盗窃。
法官审理后认为,本案中4被告人对外销售账户名和密码,就像销售一串能够打开房门的钥匙,掌握这些钥匙,他人就可以随意打开房门,盗取房间内的“联众币”。没有4被告人销售的“钥匙”,他人就不可能进入房间窃走财物,因此4被告人的销售行为是整个盗窃犯罪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此,法院认定李良等4人均已构成盗窃罪。
■同类案例
黑客入侵《剑侠世界》获利300余万
杨某等5人使用木马等程序进入金山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修改该公司运营的《剑侠世界》游戏数据,“增发”游戏币面值近千亿,从中获利300多万元。昨天,杨某等人因涉嫌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去年3月15日至5月29日期间,杨某等5被告人使用木马等程序,进入海淀区北京金山数字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内,修改该公司运营的《剑侠世界》游戏数据,增加网络游戏银两994.83亿,这些游戏币根据游戏点卡数批发价约合人民币近600万元,他们“打折”出售给数千名游戏玩家,共获利310.31万元。其中杨某负责修改游戏账户内的银两数量,另外4人则负责提供游戏账户及销售游戏银两。案发后,杨某等人退赔了100多万元现金和一辆轿车等。
检方认为,5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增加,后果严重,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未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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