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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月:何勇副书记的发言为何好评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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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9 09:2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副书记何勇表示,中纪委正在制定官员财产公示的有关条例,论证、完善后,将在全国推行。此前的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做客中国政府网时也曾表示,官员财产公示要做得真实而不走过场,就必须建立制度和制定法律,并且长期地保持下去,使它收到真正的效果。(2009年03月08日《京华时报》)。
  世界各国经验证明,申报和公布个人财产对于建立阳光政府,防止贪污受贿,遏制社会腐败是一种最有效的机制。我国要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声音也有几十个年头了,但此项工作始终是雷声大,雨点小。因此, 何勇书记此言一出,网上立即好评如潮。“百姓举双手赞成!期待早一天得以实现!” “希望能动真格的,不是走过场!” “这是真正的强国之道,稳定之道,长治久安之道,希望能真正的实施并落实!”
  的确,在各类腐败案件中,人们发现官员收入不透明是引发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官员的财产状况在人们眼中一直模糊不清,只有当贪官东窗事发被查处时,人们才从司法机关公布的赃款赃物中知道了财产收入。看着大量的珍贵名玩、华屋美舍、名贵烟酒以及数以千万计的不明财产,心理失衡的人们就得出了“高级官员都是贪污犯”的错误论断,甚至在坊间流传着“某级别以上的干部都判某刑也不冤枉”说法,令清廉干部很受伤。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们和群众一样,积极呼吁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那么,如何使清廉官员和普通群众共同期盼的制度落到实处呢?我认为至少要抓住几个关键环节:
  完善基础信息资料。对官员的财产申报前,必须保证基础信息的准确性。这些基础资料至少要包括公民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报表,银行的存款、贷款、转款资料,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审批资料,税务部门的税务申报资料,海关的进出口交易、出境资料,土地、房产部门的交易资料等等。
  实现信息共享。要把纪检、组织、审计、公安、工商、税务、海关、银行、城建、土地、房管等部门的基础信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接,由纪检监察部门公布需要公示的官员的有关信息,帅选可疑信息,及时关注,认真查处。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认为依托一家银行的信息数据库,进行升级后,和以上诸多部门的信息进行对接,省时省力省资金,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制定严厉的惩罚办法。完整的个人隐私权只适用于一个国家的普通公民,对于担任公职的人而言,他们的个人隐私权必须牺牲一部分。这是因为,他们的合法收入来源纳税人的贡献,必须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因此,各级官员和公务员必须如实申报自己和亲属的各项收入。申报内容应包括其家庭和亲属的住宅、汽车、股份、所开办的公司等。对虚假申报者,一经查出,隐瞒部分可视为贪污、受贿所得,除进行追缴外,还要按照相关法律进行追究。
  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定期公布本级所辖官员和公务员的财产;各级组织部门必须在提拔任命干部之前,对提拔对象的财产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部门审计、评议。对于违反规定的人,鼓励公民举报。并对举报属实者,进行重奖。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虽然不能绝对杜绝官员贪腐,但是把官员的各种收入置于光天化日之下,接受群众的监督,接受群众的审议,在很大的程度上和在很大的范围内,不仅制约了官员利用行政资源谋取灰色收入的机会,也保护了官员的健康成长,还减少了行政成本和群众的监督成本。因此,群众对此期望甚高。人民网的调查显示,90。1%的人认为有必要实行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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