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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打手”江湖内幕揭秘:存神秘“食物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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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11:2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12月11日 09:35 来源:半月谈 
       “我平生第一笔工资850元,既不是助学岗位津贴,也并非家教所得,而是当‘网络打手’的收入。”前不久,在北京某高校读研的小张告诉记者。

  据了解,小张是一家公关公司的“网络打手”,即网络发帖员。“只要接到公司指令,成千上万的‘网络打手’,就会针对同一个话题不断发帖、跟帖,造成群体效应,并最终引导社会舆论。”

  近年来,有些公关公司或营销公司招聘大量“网络打手”,并按客户需求通过QQ群等方式,组织网络打手或发帖吹捧客户及其产品,或密集发帖,诋毁、诽谤竞争对手,影响其正常运营。

  “这些公司打着网络营销的旗号,做的却是帮助某些企业打击竞争对手的事情。”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网络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交互性,这给‘网络打手’的生存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那么,“网络打手”作为一种网络新生群体,他们的生存状态如何呢?

  随时隐身出击

  今年3月10日,一篇有关新东方的帖子赫然出现在某论坛上,说新东方老师伪造高分成绩,欺骗女生感情,还称新东方老师大部分素质低下。

  在随后短短两天,这篇帖子又出现在多个论坛。5个月后,同样内容的帖子再次置顶在多个网络论坛,随后迅速扩散到数千个网络论坛,对新东方的声誉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实际上,这仅是众多网络攻击事件中一个典型。从杀毒软件的口水战到“封杀王老吉”事件,从“康师傅”的“水门事件”到瑞星和奇虎的暗战……近年来,这样的网络攻击事件层出不穷。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网络营销”的概念由来已久,但近两年才形成行业规模。这些以“公关公司”或“营销公司”名义注册的公司,不仅能为企业提供品牌炒作、产品营销、口碑维护、危机公关等服务,也能按客户指令进行密集发帖,诋毁、诽谤竞争对手。

  据知情人透露,仅北京,这样的公司就有近百家,全国有数千家。这些公司拥有大量“网络打手”,一些有实力的公司,“打手”多达数万人。这些“网络打手”主要是在校大学生,也有一部分是“兼职”人员。

  “有些知名论坛的版主、博主在网上有巨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北京一家公关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有时他们的帖子就是风向标,可以左右舆论的方向,所以公司为客户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除媒体记者外,这些网络世界的‘意见领袖’也常在邀请之列。”

  神秘的“食物链”

  11月19日,记者在某论坛上看到一家公关公司招聘“网络发帖员”的启事,对工作岗位的描述是:“在论坛、社区、博客、帖吧等网络范围内,以不同主题和内容发帖,主题和内容由本公司提供。”

  记者以应聘人身份,用QQ联系上该公司“钱经理”。在谈及报酬计算时,“钱经理”告诉记者:“每篇有效帖按0.3元计算,每周结算一次,所有报酬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据“钱经理”介绍,应聘这份工作的要求,只需应聘人有上网条件即可。每周将所发帖的论坛网址进行统计,做成规定的电子表格后发给他本人,就可按有效链接得到相应报酬。

  记者调查发现,在整个网络营销的“食物链”中,各种冠以“网络营销”、“公关”名头的公司属于最顶层,他们不但负责招徕客户,而且还按照客户的需要,做好策划和包装,最后才让公司媒介指令“网络打手”行动。

  在记者的调查过程中,多位曾做过“网络打手”的大学生反映,媒介是公司里的具体执行者,直接通过QQ与公司联系,没有谁知道他们具体的电话、姓名,但有确定的账号,到结算日期会如期打进酬金。

  “有些小公司为了赚钱,无论价格高低都做。但有些比较有实力的公司,开价都比较贵,并按客户的要求来开价。”在北京业内颇有知名度的一位网络营销顾问向记者透露,“做一次大规模的网络攻击,大公司要价一般在30万元至50万元。在支付‘网络打手’工资后,利润可达40%到50%。”

  记者了解到,有些客户为了确保宣传效果,会要求发的帖子能够长时间置放在醒目位置。对于公司来说,最保险、最便捷的办法,就是买通各个论坛的版主,使帖子成为置前的“精华帖”。

  “有些人气旺的论坛和网站,不少版主其实与公司都有默契的利益交换。”国内某知名论坛的版主向记者透露,“一个所谓的‘精华帖’,悬挂在头条一天或两天,版主可获得1000元到2000元的报酬。”

  鲜为人知的“潜规则”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公关公司或营销公司与“网络打手”及客户之间,有着很多鲜为人知的“潜规则”。为了钱,他们能让一个企业一夜成名,也有能力轻易让一个企业身败名裂。

  “很多‘网络打手’都有几个,甚至数十个账号变换使用。”在北京某高校读大二的小刘向记者透露:“为让账号更具号召力,他们也经常参与一些客观话题的讨论,以在网友中获取更高的知名度和信任度。”

  记者调查发现,有些“网络打手”在圈内出名后,往往会被公司收入帐下,成为“网络打手”中的骨干,单条发帖报酬也相应提高。这些“网络打手”对公司有一定的忠诚度,并能与公司维系着持久默契的关系。

  “攻击客户的竞争对手,一般比较慎重,主要是当心竞争对手也请‘网络打手’还击,搞不好会弄巧成拙。”北京某网络营销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一般也会建议客户从正面发帖,但如果客户想攻击竞争对手,我们经过风险评估,只要价钱合适,有时也会接单。”

  “在策划帖子内容时,公司一般会先分析网民的心理,围绕企业的负面事件,同时制作多个版本。”北京一家网络公关公司的媒介经理告诉记者,“为获取网民信任,帖子一般不写得专业,有时甚至故意出现一些别字,以及一些无关紧要的语法错误,这样可以确保网民对帖子的信任。”

  据了解,公司对信息的炒作也很讲究技巧,他们一般会事先指示“网络打手”分成两派,在网上展开正反争论,引导网民参与,并不断地转帖、顶帖加以放大,其中往往夹杂着辱骂和攻击。直至话题炒作到一定程度时,再使舆论“一边倒”,同时引导平面媒体参与,进一步扩大影响。

  “‘网络打手’是一种低端的网络营销方式,除了损害商业公平竞争环境外,更重要的是造成社会信息传播的紊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文学院杨钟红副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打击幕后操纵者

  不少专家认为,“网络打手”的泛滥,对现实社会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但公权力介入打击“网络打手”还须十分慎重,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更不能以损害网络舆论监督为前提。

  据了解,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络打手’的行为不是独立的,而是一整套‘网络营销’中的一个环节,且是一个比较低劣的环节。”齐善鸿教授表示,“能否以广告法来对这些网络营销行为进行严格的管理,对雇用‘网络打手’诽谤竞争对手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也是值得考虑的做法。”

  “网络社会也需要自主治理,如网络社区制定相应的规则对网友行为进行约束,约束现在普遍流行的人身攻击和谩骂行为。”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认为,“网络社会管理是对现行社会管理体制的一个挑战,它需要参照现实社会的一些管理办法,但又需要超越这一体制。”与此同时,网站要加强自律,比如通过删除和屏蔽IP来对付,或利用搜索技术,过滤掉一些辱骂、攻击性的字眼等等。(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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