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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采访果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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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09:4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出《关于2009年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从2月25日起,将在全国统一换发报纸、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证。新版记者证“注意事项”一页,增加了“各级人民政府应为持本证进行采访的新闻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的内容。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今天特别指出:“在新闻记者证上增加这一内容,是适应国家近年来对新闻工作更加公开、更加透明的要求,特别是适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的要求确定下来的……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中国青年报》2月11日)
  
  “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如果只是出于一种良好的期许和尽一下新闻出版总署的责任、义务,未可厚非。但如果想一言即出,地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立马“遵旨”照办,注定这个愿望要落空。
  
  首先,虽说新闻出版总署在维护记者的合法采访权和保障记者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等方面有一定的监督权、话语权,但话语权、监督权毕竟不是行政执法权,也就是说记者在行使采访权时,即便其合法采访权被剥夺或自身权益遭遇侵害,地方政府最多事后派一工作人员对记者进行一下安抚,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政绩和乌纱帽构不成实质性的威慑。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对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无疑是对牛弹琴。
  
  其次,也是关键之处,何为“没有正当理由”?何为“有正当理由”?哪些情况属于正当理由?哪些情况又属于不正当理由?诸如此类,应给个具体明晰的可操作性强的答案。否则,在执行过程中势必让人莫衷一是。二是万一出现如为理由是否正当而争执不下时,由谁来裁定?似乎不是靠新闻出版总署单方面就能搞定的。何况过往的大量事实证明,一些公职人员没有正当的理由,也要想方设法弄个自认为是正当的理由谢绝或断然拒绝记者的采访。诸如“我正在开会”、“请找新闻宣传部门”、“不是我分管的工作,不便接受记者采访”、“上级下了封口令”等等,可谓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让置身一线的记者纵有三头六臂,满腔正气,也无技可使,也只能强忍着。
  
  愚以为,既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说明新闻出版总署已意识到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也拒绝采访现象大量存在的严重性,不然,何以“特别指出”呢?而既然“特别指出”,就应该引起特别重视,而不是“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一句看起来很美的提醒就完事。而当务之急恐怕是新闻出版总署应联合有关部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尽快拿出一套既有强制性又有可操纵性的制裁办法来,使拒绝采访的公职人员有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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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18:06:41 | 只看该作者

yi1

胰腺癌是一种临床表现隐匿,发病迅速的一种预后不良的消化系统恶性肿瘤。近年来,胰腺癌的发病率逐年上升,在欧美多数国家中,胰腺癌的发病率每年为9~10/10万,自1930年以来美国胰腺癌发病率增加了3倍,英国在同期内增加了2倍,而日本则增加了4倍。据国内上海市资料统计表明,1990年发病率已达到5.1/10万,近20年发病率增加了4倍。在恶性肿瘤中胰腺癌恶性程度较高,为我国人口死亡的十大恶性肿瘤之一。据统计,在确定诊断后只有12%~15%的病例可进行手术根治,术后5年生存率仅0~2%,而90%以上的病人在确诊后1年内死亡,平均存活期少于6个月。胰腺癌的发病,随着年龄的增加,发病率增高。30岁以前鲜有发病,40~50岁组为10/10万,60~70岁组为40/10万,80~85岁发病率在3%。男性发病率较女性为高,两者之比为2~3:1。

属于中医学"伏梁"的范畴。与古人所说的"瘤"、"积"、"痞块"、"黄疸"、"腹痛"等症状颇相似,以湿热表现多。胰体尾癌早期常无症状,晚期查出现?Y瘕积聚。

胰腺癌——病理
一、病因病机
(一)病因
胰腺癌的病因尚不清楚,但目前公认吸烟是危险的的致病因素,吸烟者发生胰腺癌的相对危险是非吸烟者的1.5倍。一些化学物质可能也致癌作用,接触化学物质多的人发病机会似乎较常人为多。长期大量饮咖啡、患有胆石症、肝硬化、糖尿病、饮酒以及慢性胰腺炎等均与胰腺癌的发生有一定关系。

(二)病机
本病病位在脾,凡外感六淫、内伤七情、饮食不节等因素,均可伤脾生积成癌。
1.外感湿毒 湿气通于脾,脾性恶湿,职司运化。外感湿毒,损伤脾气,脾运失司,水湿不化,郁而化热,湿热内蕴,热毒结瘤。
2.内伤忧思
脾居中州,为气机升降之枢纽。内伤忧思,抑郁伤脾,脾气郁结,升降失常,水津不运,血行不畅,津停为痰,血停而瘀,痰血阻脾,结聚成瘤。
3.饮食失宜 饮食不节,内伤酒食,伤脾损胃,聚湿生痰,痰湿瘀血结聚于脾,日久不散,酿生癌瘤。
西医学认为,治疗胰腺癌与其他脏器的癌症一样,发病原因不明。但从多数资普表明,本病与吸烟有关,吸烟者的发病率两倍于非吸烟者;而且在进食高动物脂肪及蛋白、含亚硝酸盐类食物以及接触某些化学物质等的人群中发病率高;在有吸烟或饮咖啡嗜好的人群较无嗜好者多;幼年型糖尿病患者合并胰腺癌者较非糖尿病者高2倍。胰腺癌和慢性复发性胰腺炎的关系,目前难以确定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胰结石并发胰腺癌比一般的发生率高,认为胰腺结石是由于机械性的刺激使胰管粘膜上皮增生,与上皮化生有关。

二、分型
根据胰腺癌发生部位,可分为胰头癌、胰体癌、胰尾癌及全胰癌。
1.胰头癌
胰腺癌治疗的头部包括乳头和胆管下端,所以有胰头癌、乳头癌、壶腹部癌和胆管下端癌等名称的区别。据统计,胰腺癌发生于胰头者约60%~70%,平均大小为4.2~5.0cm。可压迫胆总管而致进行性阻塞性黄疸,胆囊和肝脏肿大;如癌肿浸润胆总管或壶腹部发生糜烂,可引起急性和慢性出血;可以因为淤胆而出现肝脏肿大。多数有进行性黄疸,体重下降,上腹痛或胀满不适,疼痛多位于上腹部或偏右,可向肩部放射。

2.胰体、晚期胰腺癌
胰体部、尾部之间的界线不可能清楚地划分,故统称为胰体尾癌。胰腺癌发生于胰体、尾者仅占30%。胰体尾癌可破坏胰岛组织而产生糖尿病,且可伴有周围静脉血栓形成而引起脾大、门静脉高压等症,可能是由于肿瘤分泌某种物质促使血液凝固所致。胰体、尾癌发生转移较胰腺癌晚期为早,多见而广泛,可转移至局部淋巴结、肝、腹膜和肺。

3.全胰腺癌 又称胰广泛癌,可由胰头、胰体、胰尾癌进一步发展而来,也可发病初期即为弥漫性。约占胰腺癌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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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15:41: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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