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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失败的媒体自救——我所经历的李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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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5 10:2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次失败的媒体自救——我所经历的李敏案件(上)   


2009-08-05


一次失败的媒体自救——我所经历的李敏案件(上)   
  
写下这个标题,我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整个身体都在颤抖,以至于在写下标题后用了十多分钟才平静下来,继续书写下我所经历的李敏案件,更准确地说,是我所经历的一次媒体自救行动、一次失败的自救……

李敏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就是2008年12月7日,当天北京青年报以不到1000字的篇幅最先披露了李敏被山西检察机关带走的消息,而这一消息迅速成为了一枚重磅炸弹,轰炸着每个媒体人的神经。

之所以说这个事件是一个重磅炸弹,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发生在2008年年初的辽宁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按照当时西丰警方的逻辑,《法人》杂志社的朱文娜之所以能不远千里到辽宁采访一个负面新闻,那一定就是收受了当事人的好处,因此才会上演进京抓记者的一幕。那则新闻一经披露,全国媒体记者为之愤怒,旋既全国媒体一起口诛笔伐,最终使得西丰事件以县委书记落马而告终。

李敏事件发生时,正好是2008年的年底,很多媒体都正在盘点2008年的法制新闻事件,而我也正好刚刚接到任务要对朱文娜事件进行回访。正是因为这个特殊的时刻,所以李敏事件的发生立即使我对其高度关注,并当即决定要调查出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而在我的内心里,一个念头迅速产生,并很快沸腾了我的血液,这个念头就是我们要开展一次“媒体自救”!

我们新闻记者长期以来一直在有意无意间扮演着“正义使者”的角色,就像是原南都总编辑江艺平在那篇曾经让无数人为之落泪的著名文章《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里说的那样:没有什么可以轻易把人打动,除了正义的号角。当你面对蒙冤无助的弱者,当你面对专横跋扈的恶人,当你面对足以影响人们一生的社会不公,你就明白正义需要多少代价,正义需要多少勇气。

正是因为站在我们媒体人身后的经常是已经被蹂躏得体无完肤的正义和无助,所以当生活在这个国度里的人们当遇到无法以正常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时,总是会自然地出现在记者面前,向在维护着整个社会道德底线的媒体求助。而我们的媒体往往都会责无旁贷,勇敢地走在维护民主与法制的最前线。对施暴者者无情地鞭挞;对违法者彻底的揭露;对贪墨者勇敢地指控;对所有的不公平竭尽全力地口诛笔伐。

也正是因为媒体的这种社会责任,以及全体媒体人舍生忘死的全情投入,才会使得那些求助者或多或少得能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温暖,和久违了的正义。但同时,也使得一些魑魅魍魉失去了既得利益,或者是被押上了法律及道德的审判台,被推到阳光底下接受着以法律名义或是正义的审判。

在这种情况下,限制甚至是控制媒体的监督,自然成为了那些与正义站在对立面的个人或是利益集团们所思考的问题,而以记者受贿为嫌疑抓捕或是审判,则等于是为他们的难题找到了一个最合情、合理又合法的破解出路,使他们终于有机会逃脱媒体的监督,我行我素、肆意妄为了。

2008年12月8日下午开始,我停下了手中全部的工作,全力以赴地开始调查李敏案件的始末。

我首先联络到了报道这一消息的北青记者,从那里得到了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长何书生的电话,马上我就给他拨打了过去。

接电话的何检察长相当的强硬,浓重的山西口音反复强调着“这个案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全国都罕见”、“要是我办错了,你就在媒体上说我何书生是个大贪官”……

结束了与何书生的电话,我联系上了曾经为《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奔走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著名律师周泽。接到我的电话时,周泽正在全力寻找着李敏的家属,准备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当天晚上,在北京青年报社,我见到了最初报道这个事件的记者和周泽律师。没有任何的寒暄,大家很迅速地进入角色,开始一起研究事件的成因,并等待着李敏家属的到来。

很快,事件初步明朗起来,原来李敏被抓捕,完全是因为其介入了一场发生在一名吴姓广东商人和山西杏花岭检察院之间的一场纷争当中。而李敏在调查这个事件时,与吴姓商人的弟弟之间有了一些不便为外人所知的缠绵,并且有了一些经济上的往来,最终这种关系与经济往来,成为了检察院抓捕她的“有力证据”。

当天晚上9点左右,李敏的家属匆忙来到北京青年报社,由于家属对此事全不知情,所以无法提供任何的资料和信息。随后,被整个事件搞得不知所措的家属与周泽签署了委托协议,全权委托周泽为李敏进行辩护。

而我在当天晚上11点左右,联系到了李敏的一名同事,并从其手中拿到了那个广东商人家属写的一份《控诉书》,终于使得李敏所调查的案件被初步还原。

原来,李敏所介入的案件确实相当的蹊跷。六年前,山西一国有企业在广东大亚湾购买了一块土地,准备搞房地产开发。2006年左右,这家国企被一名郝姓商人购买,成为了私人企业,而此刻位于大亚湾的那块土地已经大幅度贬值。于是郝姓商人就要求当初卖土地的商人吴某以原来的价格回购土地,遭到吴的拒绝。

随后,郝姓商人在山西杏花岭公安机关报案,称被吴姓商人诈骗,而警方迅速行动,从广东将吴姓商人抓捕回山西。

也许由于前期调查得到的信息太少,警方在抓捕时忽略了一个重要情节,那就是吴姓商人身上还有一个人大代表的光环,而也就是这个光环,使得其在抓捕后不久只好无奈的将其释放,这就是对吴姓商人的第一次抓捕。

第二次抓捕时,山西警方甚至是动用了其公安厅的经济侦查总队,而这次由于提前手续齐备,吴姓商人真的在山西的看守所里“长住”了下来。

吴姓商人的律师深知此事背景关系复杂,只好向公安部经济侦查局如实反映了情况,而公安部经侦局在详细了解了案情,并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后认为,吴姓商人与郝姓商人之间完全是民事纠纷,根本不涉嫌犯罪问题。最后,公安部经侦局两度向山西省厅发函,要求立即释放吴姓商人。这才使得吴姓商人第二次走出看守所。

走出看守所的吴姓商人哪里能承受这种对法律和合法权益的肆意践踏,立即向有关部门控诉太原警方的做法,但很快这些投诉举报材料都落入警方手中。

当第三次出现在吴姓商人面前的抓捕人员出示了拒捕手续后,吴姓商人甚至黑色幽默地说了这样一句话:你们烦不烦啊!

第三次抓捕吴的理由是其涉嫌诬告陷害,但这种荒唐的理由很快又被否定,吴姓商人再次走出看守所。

郝姓商人此刻发现单纯以警方一家的能力是无法从实际上搞倒吴姓商人,随即转向投入到检察机关的怀抱,而杏花岭的检察机关之所以愿意为其效犬马之劳,主要原因就是其办公大楼就是郝姓商人投资修建,这其中到底有没有权钱交易,外界无法得知。外界能知道的就是,吴姓商人第四次被抓进了山西的看守所,而这次被抓捕的理由居然是位于广东的私营企业法人的吴姓商人贪污了属于自己企业的财物。而也就是这次抓捕,使得李敏与吴姓商人的弟弟之间产生了一段不被外界知晓的缠绵恩怨。

吴姓商人第四次被抓后,其弟弟来到北京寻找关系,而通过熟人介绍,其联系到了在央视法制栏目担任记者的里敏。很快,二人的关系就超越了记者与当事人之间的尺度。

2008年11月,李敏带领着两名其他媒体的记者来到山西,对吴姓商人的案件进行采访,这一举动当即引起了何书生检察长的高度重视,随即何检察长就启动了与辽宁西丰县委书记一样的思维:“记者大老远的跑来,一定是收钱了。”

在接下来的半个多月时间里,何书生指示手下的检察官们开始全方位监控李敏的手机及所有信息。很快,李敏与吴姓商人弟弟之间的一些经济往来就被查了出来,而如或至宝的何检察长当即指示对李敏实施抓捕,抓捕的日期恰好就定在2008年12月5日,全国公民普法日的当天

在书房里,我详细看完了全部的案件材料,突然感觉到了手部隐隐作痛,这才回想起来,原来这一下午我所见到的每个人都非常用力的和我握手,一点都没有往日媒体记者间见面的那种虚伪和矜持,有的只是无限的希望和忧虑。看着隐隐作痛的右手和桌子上的材料,我感觉到了肩头有种重量在无形地增加,快要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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