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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岁老人过马路时与司机争执猝死 当事人愿赔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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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13:2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过马路时与司机争执猝死 当事人愿赔2万

2014年05月14日11:41  重庆商报

  后续报道

  过马路引悲剧

  老人与小车司机争吵时猝死

  商报记者 韩政 实习生 傅杨超

  重庆商报讯 14-5月9日下午,64岁老人樊广益过马路时,与一小车司机发生争执,在争吵中,樊广益突然倒地死亡(本报5月11日曾报道)。昨日,南岸龙门浩派出所组织双方就赔偿一事进行调解,由于司机只愿赔偿2万元,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失败,死者家属申请司法调解。

  由于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曾发生肢体接触,派出所认定这是一起民事纠纷,昨日上午,龙门浩派出所召集双方就赔偿一事进行调解,樊广益的家属一行6人来到派出所,过去几天,樊妻张女士精神恍惚,在其女儿樊阳春的搀扶下,硬撑着身子来到派出所。

  到了约定时间,小车司机终于露面,却未走进调解室,而是进另一房间不见任何人,双方调解由民警从中传话。从民警口中,樊阳春得知小车司机姓刘,今年30多岁,来自四川邻水县幺滩镇,在重庆做生意,租住在事发现场附近,所开的轿车是从银行贷款买的。

  当民警询问死者家属有何诉求时,樊阳春说,父亲的猝死与司机的过激行为有一定因果联系,司机应负主要责任,根据父亲的退休工资计算,父亲死后的经济损失达47万余元,按司机承担60%的责任计算,最少赔付28.7万元。对于死者家属的诉求,司机刘某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出于人道主义,他愿赔2万元。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调解失败后,死者家属再次申请司法调解,目前,龙门浩街道司法所已介入此事。樊阳春说,她希望通过司法调解,能为父亲讨回公道,如果司法调解失败的话,她将向法院起诉,要求司机刘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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