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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6·26”暴力恐怖案件一审宣判 3人被判死刑
2013-09-13 10:08:30 |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 编辑:左妍冰
原标题:新疆鄯善县“6·26”暴力恐怖案件一审宣判
新疆鄯善发生暴力恐怖袭击案24人遇害 11名暴徒被击毙
新疆鄯善县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告破
国际在线消息:据新华社电,新疆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鄯善县“6·26”暴力恐怖案件中艾合买提尼亚孜·斯迪克等4名被告人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3人死刑,1人有期徒刑25年。
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数罪并罚,判处艾合买提尼亚孜·斯迪克死刑;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数罪并罚,判处吾拉音·艾力死刑;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阿不都拉·斯热甫力死刑;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数罪并罚,判处艾克拉木·吾斯曼有期徒刑25年。
法庭审理查明,2013年6月26日早晨,上述4人伙同其他9人先后袭击了鄯善县鲁克沁镇一派出所、一特警中队、镇政府及一处“富民安居”工程工地等,疯狂砍杀公安民警、干部、群众,焚烧办公楼、车辆,致24人死亡,2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00多万元。参与暴力袭击的其它恐怖分子被当场击毙或被击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保障被告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出庭为其提供辩护,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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