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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晚,韩亚航空代表与浙江江山中学涉事学生家长就赔偿问题在江山中学进行首次谈判。在谈到国籍不同赔偿标准是否不同的问题时,韩亚总公司国际处总经理金世永表示将按照国际法律无差别对待,后又以理解有误为由,多次以不同答案进行解释。
谈判现场,律师顾问团提出目前有一个说法称,赔偿针对中国的乘客以及韩国的同胞、美国的乘客,可能会适应不同的赔偿标准,赔偿数额不同。
对此,韩亚航空总公司国际处总经理金世永表示,一定会按照国际的法律来无差别化对待。
“无差别化,是否就是没有差别?”面对律师的疑问,金世永称他并非法律方面专家,没有详细发言权,需要经过韩亚公司的专家进行界定。
当律师再次追问所谓“无差别”是口误抑或撤回时,金世永则改口表示,回答的可能是中方职员(翻译),或是他本人在理解上有误。
在谈判过程中,正当家长提出赔偿等要求时,金世永又突然就“无差别”问题进行表态,他表示,他个人认为,无论是国籍是什么,都是应该有一个同样对生命的尊重,有同样的标准。
“代表个人观点对所有遇难者,无论他的国籍是什么,尽量做到(利益)最大,这是我们的一个原则。”金世永如是说。
由于回答的答案不尽相同,当记者就该问题再次向他进行确认时,金世永的回答则是“按照国际惯例和法则标准公平地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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