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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苏丹维和部队官兵纷纷请战解救被劫华工
人民网 2012-02-06 08:04:54
针对近日我中资机构员工被劫持事件和当地安全形势变化,12-2月5日,中国第六批赴苏丹达尔富尔维和工程兵大队组织官兵学习法律知识,澄清官兵认识,稳定官兵激动情绪。图为随军的济南军区法院王达审判员给军官讲解法律知识(崔炯臣摄)。
“你们的工作热情让我们敬佩!你们的施工质量不愧为中国标准……”2月4日,中国驻苏丹达尔富尔维和工程兵大队接连收到联合国联非达团南达战区工程部发来的通报表彰信,赞扬我维和官兵在多项施工项目中多次刷新纪录,并赢得其他出兵国和当地政府高度赞誉。
同时,我维和大队政委宋广军告诉记者,大队党委用法理讲道理,使我维部队血气方刚的官兵们在看到在苏丹同胞被绑架,以及网上一些网友对我维和部队的期盼,长生愤怒和跃跃欲试的救援情绪时,能够辩证地看待同胞遭劫持事件,化愤慨为动力,彰显我维和军人的觉悟和组织纪律性。
12-1月28日,中水电公司29名员工在苏丹南科尔多凡州141“和平之路”公路营地遭“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北方局)”武装劫持的消息传来,我维和大队315名官兵对此等恶行气愤不已、义愤填膺,作为人民子弟兵,同胞被劫,生死未卜,岂能坐视不理,加之网络舆论褒贬不一的压力,我维和官兵纷纷向大队党委请战,表示要拿出实际行动捍卫同胞利益,有的同志还向大队党委提交了请战书,并以此为由,拒绝执行维和任务,提出“同胞一天不安全,官兵一天不上岗”的口号,官兵施工热情一度降至冰点,部分工程也因安全形势骤然停工。
《联合国维和行动手册》第三章《行为守则》的导言中写道,尽管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通常由军事人员进行,但仍属于政治行动而不是军事行动,维和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敏感性,它不仅关系到派遣国国家和军队的形象,而且关系到驻在国政府和民众以及国际社会对维和特派团的态度,影响着整个维和行动的成败。根据这一原则,我维和大队党委在官兵情绪十分激昂、爱民心切之时,认真分析形势,加强请示报告,开展了《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专题教育,给官兵燃起的怒火降温。具体做法是,通过军区法院审判员王达给官兵讲解维和部队必须遵循的“哈马舍尔德三原则”,当事国同意原则、保持中立原则和非自卫不得使用武力原则,让维和官兵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担负的重要职责,使官兵充分认识到不理智的莽撞行为对营救同胞的利害关系,并会因此影响中国形象,导致问题升级。
经过学习和教育,我维和官兵化愤慨为动力,誓以“中国标准”突显大国形象、声援营救行动。他们第一时间展开“应急蓝盾—2012”综合演练,提高自身安全防卫等级,主动克服安全局势动荡,气候环境恶劣、施工难度复杂等矛盾,坚持高标准完成施工任务,先后完成尼亚拉机场、联合国垃圾场、UN城等部分工程建设任务,短短数日便运送土石方5000余平方,搭建直升机起降平台2个,施工质量、速度再创新高。维和工程兵大队大队长王雷说:“维和官兵辩证看待劫持事件,化愤慨为动力让我们看到他们更深一层的大局意识和爱国情怀。”(人民网喀土穆2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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