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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制订校车安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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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8 09:1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温家宝: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制订校车安全条例

2011-11-27 18:54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1-11月27日消息(记者冯悦)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27日,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华社记者 姚大伟 摄
  温家宝说,我国妇女儿童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二,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事业是关系国家和民族前途的大事。温家宝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温家宝强调,要预防和避免儿童各种意外伤害,特别要加强校园治安、消防安全和校车交通安全工作。
  温家宝:“近来,一些地方连续出现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车安全事故。这件事情提起来,我心里也很不安。校车安全必须引起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已经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订《校车安全条例》。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也就是说,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温家宝强调,要抓紧完善校车标准,做好校车设计、生产、改造、配备等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
  温家宝:“要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恶性事故要依法严肃处理。要通过中央、地方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使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为孩子们建立起安全无忧的绿色通道。”
  温家宝说,要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实土地政策,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继续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胁迫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问题,保障他们的权益。要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对进城流动妇女儿童和城市人口一视同仁,确保流动儿童在异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逐步实现流动妇女儿童享受当地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温家宝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政策体系,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社会各界各方面都要积极参与妇女儿童事业,群策群力,推动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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