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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流氓有文化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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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3 20:3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04月23日

属于商业型的菲律宾华人社会,尽管仍有不少热心人士苦心要营造起一些文化气氛,谁知却只能起到装饰的作用,似乎唤不起社会真正的人文精神。记得好几年前,有位受聘到某大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于返回大陆时,曾很有感触地说:“菲华社会不适宜文人生存。”言词未免偏激,但并非全无道理。

  菲华社会文人地位低微,遭人歧视看不起,首先是其经济地位不高所造成的。文人只会被当作社会中的一种工具,有人认为只要手中握着钱,可以驱使其说黑说白,甚至对别人进行攻击和毁谤。甚至有些社会上的头面人物,完全把其社团的佐办干事,当成是家中的菲佣一般。

  事实上,形成这种情形,很多原因还在于文人自身。早些时期,特别是二次大战前后,菲华社会的某些社团中确曾是“痞”气十足,经常打群架不在话下。而文人却为某些势力所分控,政治势力也好、权益势力也好,社会遂渐出现“痞”、“棍”之类的称呼。

  在近代社会上的纠纷中,很多文人是被用作“炮手”、“打手”的角色。如果冷静分析,那些文人完全可以置身事外,扮演超然的角色,但偏偏就有些人为了出“风头”,为了得到“名”或“利”,而不惜放弃自己的独立性,成为权势者的附属,似乎从此就全不惜身地在菲华社会中打滚,文人因而也始终树不起自己的“品牌”和“风格”。

  最近,在好几个场合,总是听到不少足以让文人痛心欲绝的议论,其中,就包括“最怕流氓有文化”的说法,已把某些文化人划入“流氓”、“痞子”的行列。曾就有关问题,有人指出其特质是“以无无道德为道德,以无秩序为秩序,以无规律为规律。”要命的是某些以“士”自命,以社会批评为职责的所谓“精英”阶层的表现。看来,值得商榷以及自我检讨的问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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