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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称卫生部数据显示中国有1亿多精神障碍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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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12:2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06月12日 07:32 来源:扬子晚报 
        南大法学院教授邱鹭风:“两个自愿”是亮点

  由于近期频频曝出的非法收治“精神病人”的“被精神病”现象,《精神卫生法》(草案)一公布就引起极大关注。多年来,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一直在关注该法拟定的进展。昨天,邱教授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背景:保障过亿人群的权益

  邱教授先介绍此法出台的背景。据其介绍,根据卫生部等部门发布的数字,中国现在的精神障碍患者有1亿多,看见记者甚为惊讶,邱教授表示,这还是保守估计,在英国相关统计显示,精神障碍患者高达总人口的四分之一。然而,尽管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如此之多,但对于他们权益的法律保护却是极大欠缺,出台这么一部《精神卫生法》十分有必要。


  亮点:非常赞同“两个自愿”

  关于精神障碍的诊断,草案原文中如此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关于精神障碍的治疗,原文中也有这样的语言:“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由患者自主决定。只有精神障碍患者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且有伤害自身、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危险的,才能对患者实施非自愿住院医疗。”

  邱教授形象的将其总结为“两个自愿”原则,这个“非常赞”。她介绍,近年来,有关精神障碍诊断和治疗的案件频出,辽宁就有一例,妻子为了争得丈夫的财产,结果就把丈夫以患有精神病送治,而今后对于这样的行为依据草案公布的条款,便有法可依了。“草案的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不得以精神健康状况以外的原因为依据,这就意味着不管你是监护人、还是当事人的单位也好,你不能因或财产、政治等非精神健康状况以外的原因将其强行送治”。

  邱教授还认为非常“赞”的一点是,将破坏“两个自愿”的法律责任提高到刑责的高度,这将极大的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对近年来备受社会质疑的一些个人、机构为了自己的利益,使人“被精神病”的丑恶现象,也将是一次重大打击。

  影响:部分病人可“艺术自疗”

  本报曾报道的南京艺术家郭海平在江心洲实施的一个“原生艺术”项目,主要是让有天分的精神障碍患者创作艺术作品,同时通过艺术手段康复治疗,然而这一项目至今难以进展,卡壳点就在于精神障碍的权益。郭海平介绍,他曾经接触了两位极具艺术天赋的精神障碍患者,患者本人完全具备辨识行为能力,然而按照医院规定,除非监护人签字同意,患者才能出院。这条规定使得郭海平的精神障碍者画室长期处于无人进驻的状态。

  邱教授对郭海平精神病人艺术项目多有关注,她表示,就应该鼓励一些精神障碍患者通过非药物手段的治疗,而按照草案的精神和一些条款,将来就有可能解决这一难题,即具备一定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完全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出院,也即上述的“自愿”原则,这也是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本报记者 谷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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