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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中国女研修生遭日企欺骗 求助华媒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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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0 14:0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02月10日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2月8日,《日本新华侨报》接到来自日本北海道7位中国女研修生的来信。她们在信中诉说了工资方面不合理的情况以及人身受到种种限制的情形。现在,她们面临着被中途“解雇”的局面,希望能够获得援助。该报一方面将此信转给中国驻札幌总领事馆,另一方面全文披露此信,借此进一步报道中国研修生在日工作和生活的“原生态”。

  《日本新华侨报》编辑部:您们好!我们是无意中在网上看到您们帮助中国研修生维权的新闻。当时很激动,感觉那些都是我们正经历着,感觉很无奈。所以唯一希望就是求助您们。

  这里记录的是我们在日本北海道北斗市追分4丁目-6-8トナミ食品工业内,非法遣送回国之前所发生的事。

  我们在2011年1月25号中午,拿到工资单,看到只有3万日元工资月薪。我们就打电话给组合翻译,要求组合理事长来解释一下,工资为什么这么少的原因。结果理事长当天没来,一直到第二天才来。他解释道,我们现在就是小时工,就这么多工资,当时我们都愣了,我们真不知什么时候变为小时工。只是理事长出具了一份合同(12月刚签的),这时我们恍然大悟我们都被组合骗了。

  当时情况是这样的,因我们组合工资太低,我们提出要求加薪(多次要求过)的情况下,理事长带来一位自称是“工会的人”(中国人)来跟我们协商工资问题。我们提出要求增加基本工资和加班费。以前第一年月薪5万日元;第二年是6万日元,而且其中还得要扣除厚生年金5千日元;第三年月薪和第二年一样。加班费——第一年加班费是400日元/小时(共加班888小时),第二年是600日元/小时(共加班6百零几小时),第三年加班费为700日元/小时(到12月为止,共加班473小时)。

  工会的人了解了我们的工资情况后说,确实工资有点低,他会跟公司、组合协商,增加点工资,但要求我们给他一个星期的时间,等他们再次来的时候,工会的人说,帮我们月薪增加5000日元(从原先水电费里增加过来的,原先1万6000多,现在水电费为1万1千多,其他不变);加班费,2010年10月之前增加到847日元,之后是864日元,(第一年还是400日元,没有增加)。领取这笔增加的工资前提是,必须签订一份合同,不签就不给钱。我们要求阅读合同,他们说等你们签完合同后可复制一份给你们慢慢看。大家看到不签就拿不到钱的情况下,就把合同给签了。等到现在,我们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我们签合同,把他所有的不合法的地方全部掩盖住,使我们变成小时工,现在我们向他讨要工资,他们就一次一次地编造了各种谎言来欺骗我们,还说“公司没有错,你们不愿意干,就可以收拾行李回国”——没有得到他们相应的回答。

  我们已经半个月没有工作了。中方派遣公司经理见事情无法处理,扔下我们就再也不管了,电话也不接,组合翻译也不接我们的电话。公司对我们也不管不问了。组合一次又一次地糊弄我们“第二天会来解决问题”,但却一次不来。这时才明白,他们是一伙的,从没想过为我们解决问题,心里受到了深深的伤痛。

  在这无助的情况下,我们打通了相关部门求助,函馆劳动基准局、入管局、国际研修生协力机构等其他有关部门,但他们态度多为冷淡。劳动局说会来我们厂里调查,却一直杳无音讯。其他部门说我们是咨询部门,不是行政部门,叫我们自己跟公司协商。

  结果是要求我们向公司里面全体日本员工赔礼道歉,并向部长、社长做出书面道歉和保证,如有类似情况发生立即遣送回国,在得到他们原谅之后,方可上班,但还要按小时工计算,没有底薪保障。二期生、三期生迫于经济压力(出国费用都没有挣到的情况下),妥协公司的说法,继续让他们上班。我们一期生,觉得没错,所以我们一直都不可以上班,已有半个月了。

  现在我们连吃饭都成问题,希望媒体能给予我们帮助。其实我们要求并不高,只要求他们返还我们第二年、第三年的带薪假工资,中途解雇我们的话,赔偿的一个月工资,还有第一年加班费的差额。可是组合理事长说,再这样下去,宿舍可以不让你们住,自己承担回国机票,如果自己现在提出回国,不要一分钱,可以帮你们买张机票。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除以上述说以外,组合还扣留我们护照、印章、银行卡,并每月扣留2万日元,要等到回国时才可以拿,但在前几个月,我们的强烈要求下,才返还给我们,不但如此,我们公司部长,还侵犯我们人权,经常半夜私闯我们宿舍,还发生肢体冲突,并规定很多条例,限制我们自由,比如:门限限制;不得与在日中国朋友通信,如有在日信件一律扣留,也不告知收信本人;宿舍电话,只可以用卡打出,不可以打进,也不允许我们买手机;不允许骑自行车;如在超市等外面碰到中国人不允许交谈,如有违规3次,立即遣送回国。

  以上所说,句句属实。《日本新华侨报》编辑部,我们真的发自内心的请求你们帮我们报道此事,让我们讨回公道。在此先谢谢您们了。

  2月9日下午,这七名中国女研修生又给《日本新华侨报》社打来电话,表示组合理事长当天上午找到她们,交给她们一份说明书(由于她们自己不懂日语,只能大致看懂内容)。说明书上罗列出六条内容:

  ⒈惩戒免职(还有相关“惩戒免职”的说明);

  ⒉惩戒免职后,与会社再无关联;

  ⒊惩戒免职后必须搬离公司的宿舍;

  ⒋归国费用由本人负担;

  ⒌惩戒免职后,2月10日将停止为宿舍供电,网络也将停掉;

  ⒍要求研修生必须欲2月9日下午3点前决定13日是否回国,如果同意13日离开日本回中国,就可以暂时住在宿舍中,到13日离开;如果不同意13日回国,就必须马上搬离宿舍。(蒋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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