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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男性让妇女缠足为何一定要她们长裙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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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9 10:47: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01-09
作者小传:陈存仁(1908—1990),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上海名医。原名陈承沅,出生于上海老城厢一衰落绸缎商人家。在上海中医专门学校毕业后,师从丁甘仁、丁仲英父子。1928年,创办国内第一份医药卫生常识方面的报刊《康健报》。1929年自设诊所,独立行医。1929年3月17日,被中医界推选为五个代表之一,赴南京国民党政府抗议“废止中医案”。1935年,主编三百余万字的《中国药学大辞典》。1937年,东渡日本,收集汉医书籍四百多种,整理出版《皇汉医学丛书》。1960~1970年代,应香港《星岛晚报》董事长胡仙女士邀请,开辟“津津有味谭”专栏达十七年之久。1990年9月9日,病逝干美国洛杉矶寓所。

本文摘自《被阉割的文明:闲话中国古代缠足与宫刑》 作者:陈存仁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旧时男性之喜爱妇女缠脚,其中还含有极端自私的心理。一种是对外的,因为女性一缠脚之后,走起路来,莲步姗姗,袅娜娉婷。他们以为是一种美态。同时女性缠脚之后,不能狂奔乱跑,他们可以限制女性困居在闺房之中,觉得她们出门闯东闯西,会引起狂蜂浪蝶的垂涎或者发生暧昧事情,微行私奔。这完全是男性的自私行为。

更进一步来说,男性还不喜欢自己所占有的女性的小脚被他人看到,一定要她们长裙曳地,把小脚完全掩蔽。所以缠脚妇女出门探访亲友或是赴宴,甚至逢时逢节赴寺院进香或是出街看会景,必须穿着一条长裙,长裙或是罗是锦,虽然价值不菲,即使沾上了尘污,也并不介意,这是防止别人看到她们的小脚,同时还必定要由婢仆陪同出街,不使她们自由行动。所以观察无数仕女图,都看不到女性小脚的。

还有好多男性,认为女性一经缠足,大趾要负担全身重量,那么回翔作舞,姿态会格外美妙。历代以来,女性除了抚琴、弄筝、吹箫、弹琵琶之外,也会咏诗作曲,既歌且舞,在舞蹈之时,男性看来,才能获得无穷的乐趣。其实西方国家提倡的芭蕾舞,也因一趾着地,回翔作舞,姿态卓然不同。古代缠足亦出此意。

至于豪门富有之家蓄养歌伎,作为酬酢娱客之用,这些缠脚的歌伎更是媚态横生,令宾客皆大欢喜。这又是男性的一种自私心理。

还有男性认为女性双足经裹缠之后,足部的发育较为萎缩,而臀部则增进发育。其目的不言而喻,这也是男性自私心理的一环。

无聊文人做出来的恶劣行径,讲出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旧籍《香艳丛书》中有一位署名“眠云”的写了一篇《玩莲举隅释例》,其中说到玩弄小脚,看了会有令人作呕的感觉。譬如:(一)在女性臭脚之中,先用鼻烟或其他香料,放在隙罅之中,拈而嗅之,习行久之,莲肉有天然之香;(二)把女性双足的大趾放在鼻孔狂嗅,说是:兰麝之芬,可以醒脑提神;(三)用口来吮女性的三寸金莲,好像婴儿吮乳一样,说:味胜于口吻;(四)竟然有人用舌头来舐缠足女性的臭脚;(五)用牙齿轻轻地嚼这种臭脚,说:如餐软玉,美不可言;(六)竟咬嚼脚趾,要咬到脚趾间的血涔涔而下,说是:痛也快也。

这种种行为都是虐待狂。其他还有许多花样,我觉得太不像话,只得从略,但已足够证实文人无行丑恶的一面,有如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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