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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5日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7月23日,日本最高法院第1小法庭公布结果,宣布驳回案件中因协助中国籍被告人尹丽娜犯罪而被诉杀人等罪名的被告、无业人员越田俊昭(69岁)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二审对越田俊昭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判决。
本案主犯中国籍被告尹丽娜(54岁)被控杀害了自己的丈夫以及为丈夫找的替身两人,2010年1月,大阪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审理认定其与被告人越田俊昭合谋杀人,以及对其丈夫伤害致死罪,但是没有认可检方提出的杀害了一名替身而犯有杀人罪的意见,故判处她无期徒刑,之后检方和辩方都提出了上诉。
在对被告越田俊昭的一审和二审判决中,法庭认定其与被告人尹丽娜合伙于2002年2月,将尹丽娜的一名患有严重糖尿病的朋友近藤晃(被害时69岁)放在位于石川县野野市町的越田俊昭的义兄家中数日,且不为其提供维系生命所必需的药物——胰岛素,最终导致其病情恶化而死亡。
本案从开始审理至今,已经持续了近9个月,目前日本最高法院尚未对尹丽娜本人的各项上诉做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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